通化市九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铁道北,张家,江南十一队,新安路西侧)建筑垃圾治理场地整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5-22
项目名称: 通化市九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铁道北,张家,江南十一队,新安路西侧)建筑垃圾治理场地整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采购标的物: 建筑垃圾治理场地整理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通化
项目概况
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铁道北、张家、江南十一队、新安路西侧)建筑垃圾治理场地整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12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6]-00075号-027
项目名称: 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铁道北、张家、江南十一队、新安路西侧)建筑垃圾治理场地整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 3265156
最高限价(元): 326515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铁道北、张家、江南十一队、新安路西侧)建筑垃圾治理场地整理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326515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铁道北、张家、江南十一队、新安路西侧)建筑垃圾治理场地整理。投标人自行考虑选择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运输距离的风险,采购人不额外增加费用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小、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若供应商以合同分包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中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达到60%,并根据要求上传《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至 2026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 东昌区通化市新城路113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进行投标操作。
6.2 CA锁办理: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锁,收到 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6.3 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印发 <关于开展“双盲”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4投标保证金金额: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6.5公示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关于开展“双盲”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 址: 通化市江南千叶湖小区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通化市九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通化市新桥路559号广电大厦艺术剧院4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联系人: 王翊名
初审: 王翊名
复审: 王翊名
终审: 王翊名
附件信息:
* 2026.5.22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铁道北、张家、江南十一队、新安路西侧)建筑垃圾治理场地整理项目(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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