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清河镇长岗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5-11
项目名称: 吉林省清河镇长岗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通化
一、招标条件
清河镇长岗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的潜在响应人应在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河镇长岗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2.2项目编号:ZLGJTH-2611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清河镇长岗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2.4项目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合同内的全部内容
2.5工程建设地点:清河镇长岗村
2.6采购预算:人民币563,137.41元
2.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具体依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人资格条件
3.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响应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响应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
3.6外埠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00分,下午13:3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创业南侧瑞斯德商业综合体23幢0单元1-2层1-12号)获取磋商文件;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无在建承诺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7)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8)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报表,标书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和响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网络查询结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4.文件售价:300元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2日09点00分,地点为通化市东昌区创业南侧瑞斯德商业综合体23幢0单元1-2层1-1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响应人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响应保证金缴纳证明;
5.5当响应人的有效响应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响应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集安市清河镇清华大街99号
联系人:刘丰源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亚众联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旺名都2号楼2号网点2楼
联系人:李冬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