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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永春车辆段清分(ACC)系统维保项目(2024-2027)招标

  • 2026-04-29

项目名称: 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永春车辆段清分(ACC)系统维保项目(2024-2027)招标

项目编号: HYzB-2024-103

招标公司: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清分灾备系统清分生产系统清分测试系统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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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永春车辆段清分(ACC)系统维保项目(2024-2027)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4-1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水春车辆段清分(ACC)系统维保项目(2024-2027)已由项目市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10.28002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赉任公司。本项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摸

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永春车辆段清分(ACC)系统维保项目(2024-2027)。

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3、项目概况:清分系统负责线网清分结算、票务管理、密钥管理和运营管理等工作。系统分软件、硬件两部分,软件包括系统集成商开发的各级通讯程序、数据处理程序、数据传输程序、中间件等,硬件设备主要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供电设备及工作站等。

4、招标范国: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清分生产系统、清分灾备系统、清分测试系统的数据库、服务设备、存储设备及生产

系统PS主电源等设备的软、硬件故膝处理、网络异常处理、日检、月检、季度维护、重要保障、应急抢修、服务器病毒库更新及补丁安装、清分主备系统切换、等保测评技术保障、对账文件差异协查等相关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5、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36个月,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永春车辆段清分(CC)系统维保项目(2024-2027))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我国境内轨道交通ACC系统的建设或维护业绩至少1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及以上我国境内轨道交通ACC系统的建设或维护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苹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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