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松花江大剧院)1471.29平方米房屋出租
- 2026-04-28
项目名称: 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松花江大剧院)1471.29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吉林市-GY-ZL[2026]038号
招标公司: 吉林市青少年宫
采购标的物: 房屋出租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吉林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吉林市-GY-ZL[2026]038号
项目名称 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松花江大剧院)1471.29平方米房屋出租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吉林市青少年宫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82.2 1 156
挂牌期间 15
挂牌日期 2026-04-28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ggzy/gycq/gppl/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吉林市-GY-ZL[2026]038号
项目名称
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松花江大剧院)1471.29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吉林市-GY-ZL[2026]038号
披露公告期
10 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年04月28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2日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标的展示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6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交易系统网址
/EpointSSO/memberLogin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软件客服
电话
4009980000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松花江大剧院)1471.29平方米房屋出租 项目通过 吉林市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吉林市青少年宫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 否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 否
出
租
条
件
及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 宜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房屋现状及瑕疵说明
1. 本次招租标的为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松花江大剧院)1471.29平方米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共有权纠纷,出租方有权依法对外出租。
2. 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现场踏勘确认房屋结构、设施、消防等状况,出租方不承担后续因房屋现状产生的整改及维修责任(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除外)。
二、使用限制与用途要求
1. 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承租方仅可用于合法合规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高噪音、高污染、易燃易爆等影响公共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经营项目,具体经营范围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监管要求。
2. 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需提前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
三、租赁相关约定
1. 本次招租底价为82.2万元(对应租期详见招租公告),租金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按招租方案及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2. 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暖、物业、消防、卫生、安全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按规定足额缴纳。
3. 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如需转租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四、重大事项提示
1. 本次招租评估报告编号为市长拓评报字(2026)第006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4月2日,评估结果仅作为本次招租底价的参考依据。
2. 本次招租房屋若遇政府征收、单位整体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情形,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仅退还承租方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 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周边环境,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所有招租条件无异议。
特别提示:
1、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查验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最终承租方在成交前未详细咨询标的现状的,待成交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也表示对该标的瑕疵、现状认可,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
2、 本标的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承租方须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 4%收取。
3、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产权中心及相关方将提请吉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 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追索成功。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吉林市青少年宫
基本情况
住 所
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
法定代表人
考颖
注册资本(万元)
416.0
经济性质
内资·国有全资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团市委第18次书记会决议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吉林市财政局
批准内容
同意将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松花江大剧院)1471.29平方米房屋对外公开招租。
四、交易条件
交
易
条
件
公 告 期
10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 秒
挂牌底价
82.2 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
详见明细表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 证 金
账户 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吉林市-GY-ZL[2026]038号001
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松花江大剧院)1471.29平方米房屋出租
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07206220查看完整信息5002798
0.0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 否
交纳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15时00分
交纳方式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开户银行: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单位:万元、万元/年
项目名称 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松花江大剧院)1471.29平方米房屋出租
证载用途 商业用房
出租期限(年) 5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挂牌价(万元) 82.2
挂牌价对应租期(年) 一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0
租金交纳方式 租金按年度缴纳,租赁合同生效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天内向出租房一次性缴纳。
租金调整约定 无
标的交付时限 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现状交付房屋
履约保证金(万元) 3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2026-04-28 09:00:00到2026-05-14 09: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6-05-14 09:00:00
限时报价周期(秒) 90
备注 1. 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踏勘确认房屋结构、设施及周边环境;2.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规划用途,如需装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3. 租赁期间的水、电、暖、物业、消防、维修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
权证号
坐落位置
目前状况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出租期限(年)
挂牌价对应的租期(年)
租金交纳方式
租金调整约定
标的交付时限
附属设施
备注
1
位于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松花江大剧院)
字第0028号
吉林市昌邑区杭州路42号
房屋现状完好,无抵押、查封、纠纷,水电、消防设施齐全,可正常使用,以现状对外出租
1471.29
商业用房
5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一年
租金按年度缴纳,租赁合同生效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首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天内向出租房一次性缴纳。
无
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按现状交付房屋
无
1. 房屋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踏勘确认房屋结构、设施及周边环境;2.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规划用途,如需装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3. 租赁期间的水、电、暖、物业、消防、维修等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