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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1至13组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 2026-04-19

项目名称: 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1至13组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0422200-260019C

招标公司: 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项目地区:吉林 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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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1至13组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0422200-260019C

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东辽县凌云乡工作站 接受 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经济合作社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与网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1至13组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进行网络采购,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标的名称: 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1至13组环境卫生整治工程

1.2项目地点: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1-13组

1.3采购内容: 2026年凌镇村环境卫生整治

1.4采购预算: 99000元(含税)

1.5项目周期: 合同签订后 240 日内完成

1.6质量标准: 符合环卫作业规范及当地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服从采购人监督考核,要达到村里要求,保证无生活垃圾,要保证村内环境干净整洁。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认定为环境整治不合格:主路两侧、房前屋后存在成堆生活垃圾、露天垃圾、牛羊粪便、垃圾点乱堆乱放、主路两侧杂草、村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实行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每一处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环境整治费用(100元1000元)

1.7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如果村委会资金在能够保证村委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够支付项目款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清,如果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分三年付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8其他: 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意向供应人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人如为法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2.2意向供应人须 自行与村委会沟通并实地踏勘现场,充分知晓项目现状与本村实际要求,自行编制施工方案。竞拍即视为已完成考察沟通、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并认可本村需求,自愿承担一切风险。未考察沟通导致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本村有权不予签约,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并且随叫随到,超过12小时未到视为不及时,超过三次以上视为违约,合同自动终止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近三年内意向供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 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

2.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http: ///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7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书 )。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意向供应人请登录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按要求进行实名用户注册,选择项目报名、确认《网络采购须知》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下载时间为 2026年04月19日 09:00:00 至 2026年04月24日 16:00:00 (北京时间)

3.2采购文件每套 100 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人通过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手机APP在线支付下载。

注: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人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无法参加竞价。

四、竞价保证金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意向供应人在线填报《意向供应人申请书》,上传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价清单后交纳竞价保证金。报价清单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传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4.1竞价保证金金额: 1980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壹仟玖佰捌拾元 整)。

4.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25日 08:00:00 前(北京时间)。

4.3竞价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人应当通过系统中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竞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向意向供应人发送提示,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人不能参加竞价。

五、竞价安排

5.1竞价方式: 一次报价

5.2报价期: 2026年04月19日 09:00:00 至 2026年04月27日 10:00:00(北京时间)

六、确定成交供应人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人。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人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人。

成交供应人须在竞价结束后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

七、成交供应人材料审核及成交结果公示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及方式: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7.2成交结果公示时间:证明材料审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人报价无效,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意向供应人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人,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人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以及 凌云乡 政府公开栏、 凌镇村 村务公开栏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

联系人: 刘金帮

电话: 131****7896

采购组织机构: 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东辽县凌云乡工作站

地址: 东辽县凌云乡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 张佳彤

咨询电话: 139****0033

客服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09:00 至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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