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中央空调主机及分体空调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 2026-04-17
项目名称: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中央空调主机及分体空调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标的物: 空调维护保养、中央空调主机及分体空调维保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吉林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对中央空调主机及分体空调维保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投标意向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中央空调主机及分体空调维保项目。
二、项目内容:1台中央空调主机及150余台3P以下分体空调维护保养。中央空调主机维修保养项目包括:开机前的壳体清洗、冷却铜管清洗、更换空气滤芯及油滤、更换冷却油、运行期的运行监测及维护、空调冲氟等;3P以下分体空调维保内容包括:清洗空调滤网、维修人工费、移机费用、免费更换200元以下的零件、空调冲氟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 ¥ 96500.00 元。
四、服务地点: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五、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六、服务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
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 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 投标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十三、报名要求
(一)时间: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1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二)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81号,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采购招标办公室(体检中心四楼);
(三)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二)开标地点: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一楼。
十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十六、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时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6 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