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5号地块1#2#厂房土地及其他地上物
- 2026-04-15
项目名称: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5号地块1#2#厂房土地及其他地上物
项目编号: 长春市-GY-SW[2026]008号
招标公司: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树木、门卫、专用车5号地块1厂房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长春市-GY-SW[2026]008号
项目名称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5号地块1#2#厂房土地及其他地上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6778.228 1 156
挂牌期间 32
挂牌日期 2026-04-16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ggzy/gycq/gppl/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 长公GY-GG-2026010110
项目名称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5号地块1#2#厂房土地及其他地上物
项目编号
长春市-GY-SW[2026]008号
披露公告期
20 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年05月15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即为展示期;标的所在地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15时00分
标的展示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6年04月16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09时00分
交易系统网址
/EpointSSO/memberLogin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软件客服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长春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专用车5号地块1#2#厂房、土地及地上物 通过贵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是 □否
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公告要求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公平竞争,并在竞价活动中行使同等价位的优先权。逾期未办理意向受让手续或未在竞价中行使优先权的视为放弃。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1. 本次转让标的是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路813号专用车园区5号地块5-1#、5-2#厂房、土地及其他地上构筑物。房屋用途为工业厂房,面积分别为6573.59平方米、8790.01平方米,均为钢结构,厂房为1层,附属办公区为1、2层;两个门卫面积分别为17.94平方米、17.79平方米;土地为工业用地,面积为26686平方米,使用年限2064年10月22日止;地上构筑物有四项,分别为:铁艺围栏440.74米,路灯28个,路面6697.15平方米,伸缩大门1个;生物资产7项其中树木144株,其他植被12693.36平方米。
二、标的现承租方,所涉及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在标的成交之前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成交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租赁期至受让方在交易中心进行正式挂牌后成交有效期结束之日为止,原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
三、本次转让整体转让,该标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挂牌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格)。竞价成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竞价者需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付清成交价款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标的进行交接。
四、该标的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面积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五、1、该标的同专用车6#号地、7#号地是关联地块,作为一个项目设计建设,3个地块共用一个自来水、采暖、消防泵房,泵房位于7#地块,成交后受让方需自建自来水、采暖、消防泵房,自成交日起90日后我公司不再提供二次供水(含自来水、采暖水、消防水);如受让方不自建自来水、采暖、消防泵房,自成交日起受让方按照0.5元/平方米/月向转让方缴纳费用;2、该标的和园区6#号地块共用一个消防柴油发电机室,该机房建设在标地内5-1#号厂房东南角,成交后该消防柴油发电机室及室内设备归受让方所有,转让方需在3个月内将从消防柴油发电机室连接到6#地块厂房的电缆拆除、运走;3、该标的消防联动系统(含消防报警和消防泵自动启动)连接在7#地消防控制室总机,另该标的水炮控制柜在7#地块监控室内,成交后需要受让方将消防联动设施及水炮控制设备从7#地消防控制室挪走。
六、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造成转让方损失的,并应赔偿损失。
七、本次转让标的均无抵押、查封,转让方拥有完全处置权。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九、本次转让的土地为出让用地。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 所
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7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杜守乾
注册资本(万元)
213570.0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________________: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内容
一、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你集团公开挂牌转让坐落于经济开发区赣州街以西,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的专用车园区5 号地块1#、2#厂房、土地及其他地上物。二、资产转让需经中介机构评估后,进入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开交易,挂牌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值。
四、交易条件
交
易
条
件
公告期
20 个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秒
转让底价(万元)
6778.228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
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否
交纳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15时00分
交纳方式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吉林银行长春金恒支行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长春市-GY-SW[2026]008号001
专用车5号地块1#2#厂房、土地及地上物
吉林银行长春金恒支行:0查看完整信息45-20260415003
0.0 万元
国有资产
交易须知
交易中心接受 项目单位 委托,已严格按照 项目单位 提供的资产相关情况书面介绍或说明,如实发布信息披露公告。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交易各方应依照下列原则,审慎交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一、 项目单位 在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 的 ,受让方有权就其造成的损害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交易标的权属不清的;
(二)所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三)未按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制度》规定,签署合同或交接标的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在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 将失信信息推送至长春市信用信息平台 ;已取得受让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因下列行为给 项目单位 、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依法向存在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主张相应赔偿责任:
( 一) 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二)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 项目单位 合法权益的;
(三) 成交后, 受让方无故未按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签署合同的 ( 项目单位 书面提出 ) ;
(四) 成交后, 受让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规定足额交纳成交价款的;
(五)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相关规定,对 项目单位 或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
转让资产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项目名称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5号地块1#2#厂房土地及其他地上物
挂牌价(万元)
6778.2280
交易保证金(万元)
0.00
履约保证金(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2026-04-16 09:00:00到2026-05-19 09: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6-05-19 09:00:00
限时报价周期 (秒)
90
备注
转让资产明细表
(房屋建筑物)
序号
标的名称
所有人
权证号
登记
时间
坐落位置
丘(地)
号
栋号
层数
结构
用途
建筑
面积(平方米)
完工
时间
成新率
( % )
备注
1
生物资产-树木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赣州街以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用车5#地块
7项
2
固定资产-构筑物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开发区赣州街以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用车5#地块
构筑物
4项
3
专用车5号地块1#厂房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吉2023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60782号
2023-03-02
经济开发区赣州街以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用车5#地块
7--1 461--1(101)
5-1#
2
钢结构
工业用地/厂房
6573.59平方米
4
门卫1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
经济开发区赣州街以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用车5#地块
砖混
17.94
5
门卫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无
经济开发区赣州街以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用车5#地块
砖混
17.79
6
专用车5号地块2#厂房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吉2023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60804号
2023-03-02
经济开发区赣州街以西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用车5#地块
7--1 461--2(101)
5-2#
2
钢结构
工业用地/厂房
8790.01平方米
转让资产明细表
(土地使用权)
序号
标的名称
土地使用权人
坐落位置
权证号
登记
时间
使用权
类型
丘(地)
号
使用权
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专用车5号地块1#2#土地
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街以西
吉2023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060782号、第0060804号
2023-03-0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71 461--1(101)、71 461--2(101)
26686平方米
工业用地
附件:
微信图片_20260414103931_28_21.jpg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竞买程序.docx
微信图片_20260414103925_27_2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