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装载机租赁询价书
- 2026-04-15
项目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装载机租赁询价书
项目编号: lqsbxj-2026-023
招标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
采购标的物: 轮胎装载机租赁
项目地区:吉林 白山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装载机租赁询价书
询价书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装载机租赁询价书
询价书编号 lqsbxj-2026-023
联系人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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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经营中心
纪检监察联系人 丛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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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请以询价书为准
询价标的1
物资名称 轮胎装载机租赁
规格型号 3立方米
定货要求 五年以内设备
采购数量 7.5
计量单位 月
交货地址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松长2#搅拌站
交货日期 2026.4.20
备注
采购要求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4-18 09:00:00
标的类型 设备租赁
收货人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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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方式 进场费由出租方承担
对供应商要求
保证金金额 600
缴费账号 30200029092430
开户行 平安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 鲁班(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结算方式 6个月供应链金融产品,甲方不承担贴现费用。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次月支付货款结算金额的70%,剩余25%自次月起18个月内分期支付,供货结束后,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支付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本合同无预付款,租赁款支付采用分期按月结算支付。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供应链金融产品,甲方不承担贴现息。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过程支付控制在租赁结算款的75%以内,租赁结束设备退场,进行末次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后12个月内,支付至总租赁款的90%,剩余10%在租赁结束后2年内无息支付。甲方未能按约支付的,乙方予以谅解并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
要求资质名称 无资质要求
要求资质说明 无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