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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2026-04-13

项目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吉林省智广恒胜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诉讼服务中心辅助服务送达与调解辅助服务庭审与审判辅助服务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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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2026]-01310号- 0773-2641GNJLFWCS0415

二、项目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吉林省智广恒胜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电台街回迁小区(金座标)1幢524室 响应总报价:1496720(元) 93.6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二次)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辅助服务、送达与调解辅助服务、庭审与审判辅助服务、派出法庭辅助服务、执行辅助服务、司法技术辅助服务、审判管理辅助服务、庭审记录专项服务、信息化运维辅助服务、电子卷宗辅助服务等(具体详见第八章“服务需求”) 合同订立后,经双方协商后开始提供服务,提供服务期限12个月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承忠,胡欣,高兴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服务费金额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成交服务费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2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并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合肥路2803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叶、王洋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1

初审: 绳晓玉

复审: 王洋

终审: 林叶

附件信息:

* 竞争性磋商文件--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二次).pdf

438.4K

*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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