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6年机房及配套改造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6-03-27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6年机房及配套改造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RS2026-54-TT011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机房及配套改造施工服务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6年机房及配套改造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 RS2026-54-TT011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荣晟 招投标有限公司 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委托 , 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 202 6 年 3月27日 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5 名。本项目共 10 名投标人参与投标 ,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经评审 :云南利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综合排名第 一;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综合排名第 二;南京贝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排名第 三;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综合排名第 四。
二、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云南利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折扣( %):46,税率(%): 9 。
施工地点:吉林省九市州,具体以框架协议 /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计划工期 :自下达订单之日起 5天内完成。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徐嘉俊【高级工程师】编号: 2023B10461
资格能力条件: 云南利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折扣( %):42,税率(%): 9 。
施工地点:吉林省九市州,具体以框架协议 /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计划工期 :自下达订单之日起 5天内完成。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梁晨【 中级工程师 】编号: 1221220021
资格能力条件: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南京贝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折扣( %):52,税率(%): 9 。
施工地点:吉林省九市州,具体以框架协议 /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计划工期 :自下达订单之日起 5天内完成。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吴波【中级工程师】编号: 1623230040
资格能力条件:南京贝龙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 四 中标候选人 :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折扣( %):43.5,税率(%): 9 。
施工地点:吉林省九市州,具体以框架协议 /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计划工期 :自下达订单之日起 5天内完成。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24个月。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许刚【高级工程师】编号: 9342022000602088820
资格能力条件: 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 否决投标情况
无
四、 其他
公示期: 20 26 年 3 月 27 日至 20 26 年 3 月 30 日,共 4 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 2) 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 :王蕴青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接收邮箱: 查看完整信息@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荣晟 招投标有限公司
20 26 年 3 月 27 日
附件: 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