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口腔医院医用显示器采购项目公告
- 2026-03-23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口腔医院医用显示器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CCSKQYY--YB202601
招标公司: 长春市口腔医院
采购标的物: 医用显示器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长春市口腔医院采购意向信息,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下列内容公开如下,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生产厂家踊跃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医用显示器
项目编号:CCSKQYY--YB202601
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37000元
采购需求:
(1)屏幕规格:尺寸≥21.3英寸,分辨率≥2048×1536(横屏)/1536×2048(竖屏),可以横竖屏转换,像素大小≤0.2115 mm,对比度≥1500:1,视角≥178,响应时间≤13ms,支持灰阶≥1024、最大亮度:≥2000 cd/m2
(2)医疗设备曲线:至少内置10条曲线,以满足临床对DR、CT等设备影像的选择诊断模式
(3)均匀性:≥85%,提供证明材料
(4)数字通讯:内置USB转接口,1个上行端口2个下行端口,提供整机照片及USB接口的实物照片证明材料
(5)电源开关:具备船型电源开关,可完全断开显示器供电,以确保节能,提供产品的实物照片证明资料
(6)电源要求:采用外置电源适配器。提供产品图片
(7)操作按键:至少具备6键隐藏式电容式触控按键(非传统式机械按压电子按键),并且具有按键提示声音功能,提供功能实物照片证明文件
(8)菜单语言:内置12国菜单语言
(9)健康提醒功能:具有持续使用2小时自动屏幕显示提醒功能,以提醒医用长时间使用眼睛防护,并可通过产品显示控制菜单进行开关控制,提供显示器菜单截图
(10)环境亮度自适应技术:前置环境光传感器确保在不同环境亮度下满足DICOM标准,提供传感器实物照片
(11)显示亮度自动控制技术:智能检测自动降低医用灰阶显示屏的亮度,以减少对报告屏幕的阅读及编辑影响,支持一键快捷启动功能,提供提供显示器菜单截图或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软件著作权或专利证明文件
(12)具有显示鼠标定位控制技术,可以一键智能定位鼠标位置,
(13)具有多显示鼠标自适应技术,方便在临床诊断应用多显示屏时,鼠标智能自适应各个显示屏幕任一位置
(14)截屏功能:具有截屏控制功能,支持一键快捷启动,提供提供显示器菜单截图或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软件著作权或专利证明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运输能力、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基础信息截图(包含“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及“变更信息”);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须知
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专家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
2.提交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文件上传至指定邮箱。文件应齐全、真实。
3.签订采购合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请在页面下方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响应文件》:(1)承诺书(2)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范围。(复印件需加盖原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截图(6)供货方案、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7)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文件(如有)(8)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说明(9)保密承诺书(10)投标承诺函(11)产品介绍、参数(12)报价汇总表。
五、参与方式
1.线上报名参与,方式如下:
报名时间:2026年03月23日——2026年03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生产商请在公告有效期内通过邮箱2517543176@qq.com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响应文件》(附件2中(1)-(5)部分)
以上材料均需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将清晰的PDF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名称及邮件主题备注:市口腔XX公告CCSKQYY--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7日16:00,以指定邮箱收到报名文件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文件无效。
2.会议时间、地点、参会方式:报名且资质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4月2日上午9点00分在民康院区(民康路1012号)七楼会议室召开磋商会,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签到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
(1)纸质版《报名登记表》(附件1,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鲜章)。
(2)完整版《响应文件》正、副本各1份(格式:详见附件2,装订成册,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鲜章、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1.报名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长春市口腔医院解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1012号
联系方式:0431--88659128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长春市口腔医院
2026年3月23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响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