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教育学院社会租赁用车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2-01
项目名称: 长春教育学院社会租赁用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长春教育学院
采购标的物: 社会租赁用车项目、社会租赁用车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一、项目概况
1 . 项目名称:长春教育学院社会租赁用车服务项目
2 .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3 . 预算金额:不超 3万(以2026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 . 服务期限: 1年(202 6 年度)
5 . 招标范围:从已入围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印刷服务供应商中遴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 基本资质: 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履行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用车服务框架协议。
四、谈判流程及时间安排
1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2 . 报名时间: 202 6 年 1月 30 日(星期五)至 2 月 3日(星期二)16:00前
3. 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 6 年 2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 : 00 前。( 2)递交地点:长春教育学院东校区(绿园区青萍路2 42 号) 319 室。( 3)递交要求: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填写的《报价单》及响应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简介含司机及车辆人数、管理制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财务状况、相关业绩、信用记录、服务承诺等内容)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档案袋密封后提交,需在档案袋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须派代表现场递交并签到,逾期不予受理 。
4 .评审会议:我院将于202 6 年 2 月 4日(星期三)上午 9 : 3 0 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于当日电话通知评审结果。
五、服务需求及用车报价
1 .具备本地化服务或快速响应能力。
2 .提供的服务车辆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车船税讫、年检标、交强险标等。
3 .提供车辆服务的驾驶员具有驾驶资格,持有有效、合法驾驶证件,并拥有5年以上驾龄。
4 .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燃油费、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车辆保险、乘客短期交通意外险、司机报酬等一切与车辆使用过程有关的费用。
5 .各类用车报价:
长春市内
车型
服务时间
市内
元 /小时
元 /天
市内
双阳
九台
农安
公主岭
德惠
榆树
速腾、红旗类普轿
7:00—18:00
迈腾
7:00—18:00
GL8商务
7:00—18:00
考斯特
7:00—18:00
53座大巴
7:00—18:00
市内接送机场
普轿 元 /次、迈腾 元 /次
市内接送车站
普轿 元 /次、迈腾 元 /次
省内其它地区
车型
服务时间
元 /天
吉林
四平
辽源
梅河口
白城
通化
松原
延吉
速腾、红旗类普轿
7:00—18:00
迈腾
7:00—18:00
GL8商务
7:00—18:00
考斯特
7:00—18:00
六、联系方式
长春教育学院
2026年1月30日
初审:宋 昕
复审:魏 彬
终审:陈贵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