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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教育学院社会租赁用车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2-01

项目名称: 长春教育学院社会租赁用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长春教育学院

采购标的物: 社会租赁用车项目社会租赁用车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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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 . 项目名称:长春教育学院社会租赁用车服务项目

2 .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3 . 预算金额:不超 3万(以2026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 . 服务期限: 1年(202 6 年度)

5 . 招标范围:从已入围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印刷服务供应商中遴选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 基本资质: 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同履行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用车服务框架协议。

四、谈判流程及时间安排

1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2 . 报名时间: 202 6 年 1月 30 日(星期五)至 2 月 3日(星期二)16:00前

3. 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 6 年 2 月 4 日(星期三)上午 9 : 00 前。( 2)递交地点:长春教育学院东校区(绿园区青萍路2 42 号) 319 室。( 3)递交要求: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填写的《报价单》及响应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简介含司机及车辆人数、管理制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财务状况、相关业绩、信用记录、服务承诺等内容)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档案袋密封后提交,需在档案袋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 供应商须派代表现场递交并签到,逾期不予受理 。

4 .评审会议:我院将于202 6 年 2 月 4日(星期三)上午 9 : 3 0 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于当日电话通知评审结果。

五、服务需求及用车报价

1 .具备本地化服务或快速响应能力。

2 .提供的服务车辆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车船税讫、年检标、交强险标等。

3 .提供车辆服务的驾驶员具有驾驶资格,持有有效、合法驾驶证件,并拥有5年以上驾龄。

4 .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燃油费、过桥费、停车费、维修费、车辆保险、乘客短期交通意外险、司机报酬等一切与车辆使用过程有关的费用。

5 .各类用车报价:

长春市内

车型

服务时间

市内

元 /小时

元 /天

市内

双阳

九台

农安

公主岭

德惠

榆树

速腾、红旗类普轿

7:00—18:00

迈腾

7:00—18:00

GL8商务

7:00—18:00

考斯特

7:00—18:00

53座大巴

7:00—18:00

市内接送机场

普轿 元 /次、迈腾 元 /次

市内接送车站

普轿 元 /次、迈腾 元 /次

省内其它地区

车型

服务时间

元 /天

吉林

四平

辽源

梅河口

白城

通化

松原

延吉

速腾、红旗类普轿

7:00—18:00

迈腾

7:00—18:00

GL8商务

7:00—18:00

考斯特

7:00—18:00

六、联系方式

宋主任,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查看完整信息

长春教育学院

2026年1月30日

初审:宋 昕

复审:魏 彬

终审:陈贵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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