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公告
- 2026-01-15
项目名称: 吉林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JLNU-2026-0101
招标公司: 吉林师范大学
采购标的物: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地区:吉林 四平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针对吉林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拟择优选定入围15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学校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政策咨询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师范大学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JLNU-2026-0101
3.采购内容:受吉林师范大学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完成招标采购相关工作,涵盖工程类、货物类(含进口设备)、服务类三大类别,具体委托项目以学校实际需求为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论证咨询,进口设备专家论证,采购需求邀请省采专家库专家重点审查,采购文件编制,开标、评标过程组织,质疑、投诉处理,招标档案归档等相关业务。
4.采购方式:公开遴选采购(综合评审+面试)。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学校依据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停止服务合同。(若国家政策或学校机构调整导致学校采购招标管理工作职能发生变化,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包括1名造价工程师;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6.本次遴选要求应征人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名录登记记录网页截图;吉林省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内可查且未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规标识记录名单,即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模块“代理机构查询”功能查询其有无违规标识记录,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审的相应专业能力;须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已启用代理机构目录范围内;外埠单位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招标活动,提供相关证明);
7.本次入围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誉要求: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提供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具有高校政府采购货物类、工程类采购代理业绩至少各一个;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1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PDF,将扫描件发至邮箱: 35152115@qq.com ,邮件内须明确留下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采购文件将在报名后发送至报名合格的供应商邮箱内。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6时00分。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名单查询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5.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具有高校政府采购货物类、工程类采购代理业绩至少各一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下: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或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招标)公告和中标(成交)公告截图,两个公告截图齐全算一个业绩,两个公告内容须一致并明确写有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
6.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专职从业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7.2022年、2023年及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无亏损,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中关键页(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8.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的承诺函(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9.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证明材料(提供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以及办公设备一览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10.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入吉企业信息登记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暨开启响应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8日0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卓越大街399号吉林师范大学长春校区研发楼1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若报名或合格供应商少于15家,则该项目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吉林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联系人:吴老师
吉林师范大学
2026年1月15日
(初审:王铭 复审:郭旭 终审:单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