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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长春新区税务局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 2026-01-09

项目名称: [社会代理]长春新区税务局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公司: 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标公司: 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送春高新建设计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办公场地租赁服务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免费查看原文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 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税务局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长春新区税务局办公场地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 4076 000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用房选址原则: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厉行节约,方便居民。

该位置坐落于 坐落于高新区硅谷大街 3333号超大创业园内 ,面积约 13000 平方米, 房间较多, 格局合理,交通便利,设施比较完好,营商环境优越,便于居民、企业事项的办理和各项业务的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鉴于以上因素,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 3333号超大创业园24号楼(1-5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 0 1月 12 日至 2026年 0 1月 16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徐静涛;工作单位: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副教授;

姓名:李明刚;工作单位:长春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于小娟;工作单位:筑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称:高级工程师。

2.发布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长春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 579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长春市龙湖大路 5799号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 2号楼1109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专家论证意见.pdf (0.1 KB)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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