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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采购项目2026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 2026-01-08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二道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采购项目2026年1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公司: 春市二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标的物: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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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长春市二道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2026年1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长春市二道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采购项目 1、中标单位应具备建筑垃圾相应清理资质,清理过程中,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环保标准。若因建筑垃圾清理处置所产生的垃圾或环境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 2、环保执行标准与责任:中标单位在建筑垃圾的清理、运输、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粉尘等污染物排放达标,并有效控制二次污染。 3、环保合规文件: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市级或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批复文件,且该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内。 4、用地与规划手续:中标单位用于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地、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权属或使用证明文件。 5、封闭式设施要求:中标单位用于本项目的建筑废弃物处置车间、再生产品制造车间、物料堆场(包括原料堆场、产品堆场)、各类储库(如骨料仓、粉料仓等),必须建设或采用全封闭式结构的厂房或构筑物。封闭设施应具备有效的防尘、抑尘、降噪功能,确保作业过程符合环保要求,防止物料遗撒和扬尘扩散。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车间的设计示意图或照片以作证明。 3000000.00 2026年01月 是 否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春市二道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初审: 白岩 复审: 韩非 终审: 苟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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