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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食堂饮用水采购项目洽谈会二次公告

  • 2025-12-31

项目名称: 吉林省人民医院食堂饮用水采购项目洽谈会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办采字[2025]WZ014-2号

招标公司: 吉林省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桶装水食堂饮用水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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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食堂饮用水采购项目洽谈会二次公告

招标办采字 [2025]WZ014-2 号

根据 医院 需要, 我院于 2025年12月25日发布的食堂饮用水 采购项目 进行院内 议价,因报名不足三家,故发二次公告 。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各大供应商以优质的 商品 及优惠的价格积极参与。 如已登记的厂家可继续参照原响应文件内容,无需二次登记。

一、采购项目

桶装水(天然矿泉水),规格: 18.9升

二、预算金额及支付方式: 1.5 万元 /一年,按月支付货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保证

1.供货方 所提供产品必须 严格 符合行业标准,不得 存在 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

现,严禁假冒伪劣、无 相关资质证明的 不合格产品进入 医院 。

2. 供 货 方在供应过程中,如发生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经上级主管部门查

实后确属供方责任,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 损失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 供 货 方在供应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重大问题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甲

方有权 将 供货 方 未付货款做为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 1份)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提供企业的规模证明(如大、中、小、微型企业);

7.报名单位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8.报名单位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无需纳税和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报名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者提供承诺函。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26年1月5日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 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 8号楼5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姓名:赵晓明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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