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5年量子通信专线网络节点融合一网一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2025-12-23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5年量子通信专线网络节点融合一网一池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BBFA202512160004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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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吉林公司2025年量子通信专线网络节点融合一网一池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 JLBBFA202512160004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吉林量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旨在构建一张为吉林提供量子安全服务的量子安全基础设施网络,根据项目覆盖范围以及量子业务发展需求,本项目建设包括集控站和接入站建设,可满足节点间端到端量子密钥安全分发以及量子安全业务发展的需求。量子安全基础设施基于量子密钥分发技术,结合量子密码服务平台,将量子密钥分发技术与国密技术相结合,构建城域内量子密码服务基础设施,统一提供高安全、高性能、合规的量子密码服务以及量子安全应用。
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安全产品部分(1套):主要采购内容为国密堡垒机、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防病毒系统、漏洞扫描等,提供系统身份鉴别和重要数据保护能力;密码产品部分(1套):主要采购内容为国密浏览器(成品软件)、个人CA证书、设备证书、智能密码钥匙、管理员U盾,量子密钥管理器、量子密钥分发设备接收端、量子密钥分发设备发送端、云服务器密码机、服务器密码机、IPSEC VPN网关,SSL VPN网关等,为其提供密钥产生、分发,数据流加解密能力;软件开发服务部分:主要采购内容为量子网络采控器agent、量子网络采控、量子网络控制等开发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内到货并完成项目安装、调试。
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实施区域:吉林省长春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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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吉林公司 2025 年量子通信专线网络节点融合一网一 池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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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个。
1.4本项目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金额 2490000.00 元(其中安全产品部分不含税金额 172900.00 元,密码产品部分不含税金额1616200.00元,软件开发服务部分不含税金额 700900.00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 2.1.4 本次招标 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本次招标涉及的设备及物资产品(国密堡垒机、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防病毒系统、漏洞扫描、个人CA证书、国密浏览器、智能密码钥匙、设备证书、管理员U盾、量子密钥管理器、量子密钥分发设备发送端、量子密钥分发设备接收端、云服务器密码机、服务器密码机、IPSEC VPN网关、SSL VPN网关)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答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应答;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违反规定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2) 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6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量子城域网类)合同累计金额200万元或以上。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6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安全产品的相关规定,提供由《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中相关机构安全认证合格证书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检测证书(投标产品指的是采购内容中要求的安全产品中的国密堡垒机、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防病毒系统、漏洞扫描)。
2.1.7本次招标中密码产品部分中(IPSEC VPN网关、SSL VPN网关)均需具备有效的由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1.8投标产品中(密码设备部分成品软件中国密浏览器)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2月23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2月23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2年12月23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 2.3.3 投标产品 2.3.2 本次招标中密码产品部分中(智能密码钥匙、管理员U盾、云服务器密码机、服务器密码机、IPSEC VPN网关、SSL VPN网关)应具备有效的《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3.3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24日08时30分00秒 至 2025年12月29日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 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1月16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2检测相关费用: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136号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28号
邮 编:
130033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异议联系人)
联 系 人:
赵越、孙鹤、房杨、王琪、周奥燃、杨超、胡海燕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dx@rs-ztb.com
网 址: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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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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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9220020查看完整信息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 行政监督部门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