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 2025-11-12
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招标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 “华夏银行”或“采购人” )拟对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一)采购期限: 2年
(二)采购保险内容:
1.补充医疗包含门急诊医疗、补充住院医疗、住院津贴、意外身故保障、意外残疾保障、意外医疗保障、疾病身故保障等。
2.重大疾病保险。
三、 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保险公司必须在中 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 有权机关 批准成立,具有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等 , 总公司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40亿元, 且在吉林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并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同业合作声誉较好,有过三年以上向商业银行提供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的经历。
3.保险公司已向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相关主管部门备案,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资格。
4.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行政执法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通报等不良记录,保险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和不良记录。
5.供应商应为全国性质的具有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参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 与银行 (征集供应商应于实际业务操作供应商名称一致) 有合作的案例 。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4.企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息公示”)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网站(/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以下网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signup/17081842 报名后通过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提交资料
完成网络报名后,请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 1个文件包发送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员工补充医保及重大疾病保险项目 ,邮箱地址 c cjczx@、 543040206 @qq.com 。
(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 3)参加报名供应商应保证符合该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且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 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2.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4.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 、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商务联系人:高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业务联系人:赵女士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 c cjczx@、 543040206 @qq.com
征 集 期: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五 、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
cn)、金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声明书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02 5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