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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清河镇二道村二组水泥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10-17

项目名称: 吉林省清河镇二道村二组水泥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JLRJ-XXGC-2025-1017-02

招标公司: 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水泥路工程

项目地区:吉林 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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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镇二道村二组水泥路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润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RJ-XXGC-2025-1017-02

2.项目名称:清河镇二道村二组水泥路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571420.00元;

5.最高限价:571420.00元;

6.采购需求:清河镇二道村二组水泥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项目地点:集安市清河镇;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9.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建设的工程中任职;

3.3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若供应商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①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③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信用状况良好,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结果为准),违反以上规定的响应单位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日的9:0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信用查询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润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3.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点:吉林润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在开标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具体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集安市清河镇

联系方式:吕鹏飞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润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南瑞斯德商业综合体23号楼1-2层1-5号

联系方式:柏工0435-609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工

电话:0435-609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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