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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 2025-09-29

项目名称: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JLSH-2025-WZ-0103

招标公司: 吉林燃料乙醇公司

采购标的物: 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设备乙醇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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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WZ-0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吉林燃料乙醇公司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设备的采购,包括设备的运输、安装指导、调试和售后服务等。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智能巡检系统

详见设备技术规范书

1

3,370,000.00

燃料乙醇机电仪车间乙醇智能巡检系统建设项目设备计划

合计

3,370,000.00

采购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内。

2.5交货地点:吉林燃料乙醇公司储运联合车间仓库。

2.6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提供一年质保期。

2.7最高投标限价:3370000元(含13%增值税)。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2.9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单价和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集成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的三证或五证合一原件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2025年8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人员定位与智能巡检系统项目且累计合同额超过100万元投标人的供货业绩。

有效业绩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使用装置、用户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有效销售合同及相应发票的电子扫描件。如合同中不能体现业绩的品牌及型号规格,须提供能够体现本条款上述参数的技术规格书(附件)部分内容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必要时招标人有权进行标后业绩核实或实地应用考察,如发现有不真实的业绩则否决中标资格(如果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内容,投标人须附技术规格书或此合同相关技术资料。)。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其他要求

3.4.1招标技术规范书中标注★的条款为关键性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将否决其投标。

3.4.2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对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各项资料进行标后验证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上述资料不实,或业绩用户厂家及中标人拒不配合检查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信息为准;

(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7)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及《吉林石化公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或吉林石化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3.6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5年9月29日18:00:00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0日 08时,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bidder/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08时;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查看完整信息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查看完整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燃料乙醇公司。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10号

联系人:李丰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人:王俊才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项目联系人: 王力卓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jh_wanglz@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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