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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昌邑区秋粮“一喷多促”项目飞防作业询价公告公示

  • 2025-08-15

项目名称: 2025年昌邑区秋粮“一喷多促”项目飞防作业询价公告公示

招标公司: 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标的物: 飞防作业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

项目地区:吉林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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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5年昌邑区秋粮“一喷多促”项目飞防作业顺利实施,提高昌邑区玉米病虫害防控效果和作物单产水平,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飞防作业单位参加该项目飞防作业费用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昌邑区秋粮“一喷多促”项目飞防作业。

二、采购内容

为提升玉米病虫害防控效果和作物单产水平,采购植保无人机飞防服务(包含药剂)。

实施地点:吉林市昌邑区;

预算金额:亩均作业费用≤19元(包含药剂);

实施面积:5.79万亩;

时限要求:在8月25日前项目实施完毕,如遇特殊天气可适当延期实施,最晚不得超过8月31日。

资质要求:企业或服务组织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病虫害防治或航空喷洒(撒)等资质。拥有直升机的企业或服务组织须提供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直升机驾驶员须持有驾驶员执照;无人机企业或服务组织需提供运营合格证、产品合格证、无人机系统操作合格证。

三、技术要点

(一)气象条件要求。作业时环境风速应小于三级风,温度12℃-30℃,相对湿度40%以上。雷雨等不利天气禁止作业。

(二)飞行参数设置。综合考虑实际地形、作物种类和生育期、无人机机型、下压风场、施药液量等因素,参考下文合理设定飞行参数,确保喷雾均匀、无重喷漏喷、飘移损失小、作物植株无折损,且作业安全。直升机,飞行高度距离作物顶部5~7m;根据作业机型、作业地形不同,飞行速度控制在90~170km/h,施药液量1.0~2.0升/亩。无人机,针对现有主流植保无人飞机,建议飞行速度5~7m/s,施药液量1.5~3.0升/亩;飞行高度(离作物冠层的高度)根据载荷重量适当调整,载荷重量<50L的机型飞行高度2.0~3.0m、载荷量≥50L的机型飞行高度2.0~4.5m,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气象条件、作物种类和生育期、防治对象、药剂助剂品种、机型特点、周边作物和施药环境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施药前应根据作业机型、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确定有效作业喷幅,确保喷幅边缘有足够的药液沉积量。

(三)喷雾助剂添加。施药作业前,应选择适于植保航化作业的桶混助剂,按要求添加至桶混药液中并混合均匀,以改善农药药液性能,促进雾滴沉降、减少飘移损失、提高耐雨水冲刷和抗蒸发性能。添加助剂后的桶混药液应混合均匀、性质稳定,不得出现絮凝、沉淀、分层等现象,且对作物无药害。

四、药剂选择

科学混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叶面肥等;施药作业前,需开展药剂混配稳定性试验,即混配后所有组分混合均匀、性质稳定,未出现絮凝、沉淀、分层等现象,且对作物无药害。参照《吉林省2025年秋粮作物“一喷多促”技术方案》(吉农技总站字〔2025〕13号),药剂成分选择:唑醚·戊唑醇(需登记防治玉米病害)、磷酸二氢钾、芸苔素内酯三种,同时使用飞防专用助剂。飞防作业药剂由中标方负责采购,药剂要选择对作物安全、对人畜安全、对环境友好的高效、低风险、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优先选择适于飞防作业的农药剂型。

五、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1.报价单(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或备案材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运营合格证、产品合格证、无人机系统操作合格证

8.开户行许可证

9.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状况

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或证明

11.农药登记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等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每页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

六、资料递交和询价时间

1.资料递交时间:截至2025年8月18日11点;

2.资料递交地点:吉林市昌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七、确定供应商办法

本项目不设现场报名,按照已上报材料的供货商报价由低到高的方式排序,通过资格审查的合理最低价者为第一资质单位。

八、注意事项

一是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作业过程中积极协同区农业农村局、乡(镇)政府、村、农户采取有效措施对“一喷多促”作业质量进行全链条闭环监测,监测内容包括作业前准备、药剂(肥料)监管、质量监测、测产验收等方面,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如发现作业组织改装航空器、空飞、循环水等严重问题时,将立即停止该组织作业,取消其参与资格,不支付前期各项费用,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和赔偿。

二是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作业前,要积极与作业地块所在乡(镇)、村进行对接,明确专人负责,确定项目实施范围、防治对象、飞行参数、药剂(肥料)品种和数量等内容,沟通解决作业过程中用水、雇工、药剂(肥料)管理等问题,保障作业顺利开展。

三是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作物种类、作业面积、防治对象等确定药剂(肥料)及数量,以及各乡(镇)、村需求数量。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药剂(肥料)及数量等入库进行监管,乡(镇)负责人根据本乡(镇)、村所需药剂(肥料)数量,做好接收、出库监管等工作。村监督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取药剂(肥料),同时监督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要求足量喷施。作业结束后,社会化服务组织会同乡(镇)、村两级要将药剂(肥料)入库接收单(附件2)、药剂(肥料)出库签收单(附件3)、社会化服务组织日作业验收单(附件4)统一交给区农业农村局查验留存。

四是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业时,要及时协调作业地块农户或村指派专人作为现场监督人负责监管,并填写社会化服务组织日作业验收单(见附件4),由驾驶员(机手)、现场监督人和村集体领导三方签字确认,由乡镇、村汇总后交区农业农村局查验留存。

九、作业要求

(一)依规开展作业。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航空作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作业范围、时间、施药种类以及注意事项;需要办理飞行计划或者备案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将项目转包,如发现社会化服务组织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法律责任,要求赔偿因转包造成的损失。将此社会化服务组织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未来项目,同时,向相关单位(部门)通报转包行为。

(二)确保环境安全。作业前要调查作业周边环境、确定作业区域及边界。确保作业区域不在有关部门规定的禁飞区域内;观察确认作业区域和周边没有影响安全作业的林木、高压线塔、电线杆及其斜拉索、信号塔、风力发电机等障碍物,综合评估潜在风险,防止航空喷雾雾滴飘移造成非靶标生物(蜂、鸟、鱼、蚕等)毒害和周边作物药害。作业后,实施飞防作业服务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飞防服务商负责回收,并交给各乡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

(三)确保人员安全。作业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避免处在喷雾的下风位,严禁在施药区穿行;作业时禁止吸烟及饮食。作业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人员若将农药溅入眼睛内或皮肤上,应及时用大量干净、清凉的水冲洗数次;若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农药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离开施药现场,脱掉污染衣服,必要时携带农药包装物或标签前往医院就诊。

(四)肩戴式记录仪

飞防作业时,需为每位植保无人机操作机手佩戴记录仪,全程对配药、无人机载药过程进行记录。

附件: 1.2025年昌邑区秋粮“一喷多促”项目飞防作业报价单

2.药剂(肥料)入库接收单

3.药剂(肥料)出库签收单

4.社会化服务组织日作业验收单

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5日

初审:郝佳 复审:黄月 终审:于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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