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5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 2025-08-14
项目名称: 2025年8月15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招标公司: 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受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 交易中心 ” )定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举办 “ 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会 ”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承担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组织工作,请参加交易的会员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 ) → 点击网页上方 “ 请登录 ” 或右方 “ 用户中心 ” 进行会员登录 → 点击 “ 交易 ” 板块 → 选择 “ 吉林市场 ”→ 2025 年 8 月 15 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会。
二、交易安排
本次交易会拟竞价销售省级储备粮 10.17 万吨,其中稻谷 7.72 万吨 、 大豆 2.05 万吨、 大豆油 0.4 万吨,具体以交易清单为准。交易会粮油等级、质量指标等以公示的交易清单为依据,具体以实际出库检验结果为准,且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此次销售实行库内汽车板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指定承储库库内货位交货。
交易公告、交易清单和《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可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吉林粮食市场网( )上查阅和下载。
三、时间和地点
(一)看货时间: 2025 年 8 月 14 日。
(二)交易时间: 2025 年 8 月 15 日 ( 9:00 )。
(三)培训时间: 2025 年 8 月 14 日 ( 14:00 ) ,对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的交易代表进行计算机网上竞价交易操作培训,同时,会员也可登录吉林粮食市场网( )学习交易系统操作指南,未培训及未学习流程操作的视为熟练掌握交易操作流程,如产生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四)交易地点:现场计算机和网上竞价(交易中心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天富路 1111 号潭泽东南明珠 21 栋 101 )
四、交易方式
1. 交易方式:现场计算机和网上竞价 。开市后,竞买人利用计算机按交易节逐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标的的起点价格开始报价, 每个交易节 1 个标的,交易节时长为 60 秒。
2. 竞价递增幅度:稻谷、大豆 10 元 / 吨;大豆油 50 元 / 吨。
五、交易资格
(一) 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经营者) 可参与交易 ,卖方及实际承储库点不能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
(二)已是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的, 不需要再办理相关注册手续,但须确认在年审有效期内。 非会员企业须保证在交易日前完成会员注册工作,具体联系交易中心会员服务部。
(三)非会员企业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 )注册成功后携带以下资料: 1 、企业公章; 2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 、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 、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企业属地市场审核发放密钥(交易中心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天富路 1111 号潭泽东南明珠 21 栋 101 )。
(四)按照吉林省粮食购销监管平台的管理要求,省级储备粮出库需要 买方 企业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具体填写内容包含客户名称、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交易代表姓名、交易代表电话、企业通信地址。
六、交易资金及汇款
(一)保证金
买方须在竞价交易 日 前,根据拟交易数量,向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 省级储备 稻谷 竞价销售履约保证金 200 元 / 吨,交易保证金 20 元 / 吨;省级储备大豆竞价销售履约保证金 500 元 / 吨, 交易保证金 20 元 / 吨;省级储备大豆油竞价销售履约保证金 1000 元 / 吨,交易保证金 200 元 / 吨 ) 。买方预交的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释放。
(二)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519 号)
账 号 : 4200 1188 2910 0063 693
行 号 :1022 4100 1606
注意事项:
1. 参与竞价的会员单位,需在入金前联系交易中心结算部完成省级系统预留账号绑定。
2. 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
3. 网银系统有对账时限,保证金和预付货款应至少提前 1-2 个工作日( 8:30 — 16:00 )汇入,该时限以外,系统无法入金。 遇到资金问题请致电交易中心结算部。
4. 为方便会员,简化退款程序,取消退款委托书,会员需按照《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第四条规定,妥善保管电子签章密钥,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遗失、信息泄露、非本人使用等情况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三)出库费
此次销售实行库内汽车板交货,稻谷、大豆出库费用 30 元 / 吨,大豆油出库费用 20 元 / 吨,由买方承担,并在出库前由买方对公账户汇入卖方承储库的银行账户。
(四)手续费
合同成交后,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其中 储备粮(稻谷、大豆) 1.5 ‰;储备油(大豆油) 2 ‰。 合同一经成交,交易中心收取的双方交易手续费一概不予退还。
七、质量与看样
按照《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具体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水分、杂质高于或低于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 2010 〕 178 号)第 4.2.1 、 4.2.2 款规定执行。
本次竞价交易会竞买人可提前看样,实地查看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看样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
看样流程:竞买人在取得竞价交易资格并按预买数量交纳保证金后,在交易系统自行填写《粮食交易看样单》并盖章,由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持书面《粮食交易看样单》到卖方承储库点验看粮油(验看粮油数量不超过交纳保证金数量的三倍),相关承储库点积极予以配合。看样结束后,由买方在交易系统内填写看样结果并盖章,卖方承储库点对看样单内容进行确认、盖章(是否与实情相符)。
八、履约时间
本次竞价交易会每笔合同自成交之日起,省级储备稻谷、大豆交款期到 9 月 15 日,交割期到 10 月 1 4 日 ; 省级储备大豆油交款期到 9 月 3 日,交割期到 9 月 15 日。
九、履约出库
1. 买方准备提货时,应提前 2 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通知卖方承储库,然后由买方提货人携带买卖双方签订的竞价销售合同、交易中心开具的书面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等到卖方承储库办理出库。
2. 买方与卖方承储库验收出库粮油无误后,买方、卖方承储库和卖方签署纸质《吉林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交割协议书》,然后通过交易系统签署《验收确认单》,由交易中心在 2 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据此办理货款和保证金结算手续。
3. 德惠五台储备粮有限公司周边修路,买方需实际踏查,不得以修路原因延长交割期,影响交割。
4 . 出库期间承储企业与买方客户代表严格检查运输载具状态,确保运输载具状态良好,并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在未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前,不得运输粮食。
5 . 大豆油出库期间承储企业与买方客户代表应同时在现场核查容器外专用标识,前一载运输物品记录和清洁记录,现场检查运输容器外部、装油口、卸油口、容器内、装油管路卫生状况,容器内外应洁净、无异味,容器内无水渍、无异物,符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 (GB44917) 要求方可进行装车作业。
6 . 大豆油装车完毕后,应对运输容器进行铅封。铅封应确保只有破坏铅封才能取到油。承储企业应对发货的大豆油进行留样封存,以备产品质量追溯之用。留有影像资料备查。承储企业应按规定出具随行单据。随行单据应载明运输容器和运输工具、大豆油的品名、数量、质量等级、生产经营者名称及地址和联系方式、发货日期、买方及联系方式、承储企业和买方共同核查的前一载运输物品记录和清洁记录、铅封号等信息。
7 . 买方企业开展融资出库业务的,买方还款时应按照承储企业出库能力留出足够的出库时间,交割期到期后未出库部分,买方违约。
十、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 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会员须认真查阅《吉林省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细则》、交易公告及交易清单,一经参与交易即视同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十一、特别提示
1. 专场开启后会员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吉林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2. 会员可以在用户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否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同时,检查密钥的年审情况。
3. 为防止网络延时,建议参加交易的会员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价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1. 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交易部: 查看完整信息/88542204
会员服务部: 查看完整信息
结算部: 查看完整信息/88511309
技术维护部: 查看完整信息
2. 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部: 查看完整信息
财务部: 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1. 2025 年 8 月 15 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2. 承储库点联系人及方式
3. 吉林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专用合同(模板)
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5 年 8 月 13 日
附件:2025年8月15日吉林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交易清单 附件:承储库点联系人及方式 附件:吉林省储备粮竞价销售专用合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