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宇大路南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 2025-05-26
项目名称: 金宇大路南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 HTZB2025-592
招标公司: 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力配套工程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招标项目编号: HTZB 2025- 5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宇大路南 项目 已 完成项目备案, 项目代码 : 2501-220102-04-01-438525 , 招标人 为 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电力配套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金宇大路南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 68423m²;总建筑面积为161457.1 6 m²,地上建筑面积123161.4m²,地下建筑面积为38295.76m²。以上面积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面积,实际以规划部门批复的面积作为结算依据 。
2.3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至丙七十九路,西至乙五路,南至丙五十路,北至金宇大路 。
2.4 计划工期 : ( 1 ) 设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内完成。
( 2)施工工期: 2025年7月1日 至 20 26 年 9 月 30日前完成。 (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设计部分: 金宇大路南电力配套工程设计分为红线外电力施工图纸设计、红线内电力施工图纸设计、开闭所施工图纸设计、高压配电室施工图纸、高压配电室低压配出电缆设计、依据建筑设计院电气图纸的派接箱配出电缆设计 (包含但不限于路由、高压配电室位置及配电室内设备情况、开闭所内设备情况、电源接驳点、派接箱位置、高压电缆规格型号、派出电缆规格型号)。全期临电及正式电力计量方式,采用低压抄表到户计量方式,不可采用高压计量方式 。
施工部分: 临时用电:根据业主方容量、位置要求配置临电使用变压器及提供相关接驳点信息,配合业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临时用电报装、临时电送电 ; 正式用电:根据项目规划总平面图配合布置项目高压配电室位置,确保开闭站电源为 2路市政电源供电,红线外电源接驳点、路由规划及相关施工手续办理,根据业主方提供项目用电容量计算项目所需变压器容量及数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供电答复单,根据业主总平图及景观图纸提供高压电缆路由及派出电缆线径及路由,根据设备容量确定互感器、三项电表、单项电表的选择及配比,负责电表安装及校验移交供电局手续办理,根据业主规定时间完成正式电送电及供电局移交手续;配合业主开发节奏按照交付区域及楼栋送电及负责不同交付批次路由的预留避免破坏已交付区域,配合办理沟通竣备(吉事办工改平台)供电验收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
2.6质量标准要求:
( 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 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工程费估算 : 1440万 元 ( 其中: 设计费 : 53.10 万元,工程费: 1386.90 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同时具备 “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2) 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 行业 (送电工程 和 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
3. 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无在建工程 ,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或 设计项目负责人 或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项目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完成时间在 2022 年 1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 或 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牵头方满足 3.2要求中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
3. 6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 7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 02 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5 月 27 日 8时30分至202 5 年 6 月 3 日 16时 3 0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EpointSSO/memberLogin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5 年 6 月 2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209 开标室 。
5.3本项 目 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 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 如 未进入或中途 离开 远程开标会议 ,后果自负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非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 南关区华庆路 999 号 511 室
联系人: 王一婷
联系电话 : 0431- 8433604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张丽 、张 百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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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 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50526FJSZ03001001]金宇大路南项目电力配套工程.JLS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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