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宏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吉林省宏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5]-03658号
招标公司: 东丰县人民法院
采购标的物: 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辽源
项目概况
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2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5]-03658号-/
项目名称: 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115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共分为执法执勤车辆驾驶、非涉密文件的整理录入调阅、审判法庭运行保障三项。执法执勤车辆驾驶负责全院19辆车的驾驶,全年共完成开庭、押解、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行为出车任务2800余次。非涉密文件的整理录入调阅工作,我院全年案件量月3431件。审判法庭运行保障负责审判楼、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大厅、安检通道等区域诉讼活动正常运行的相关保障工作,服务面积8500平方米。(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025年5月-2025年12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和个人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至 2025年04月25日 ,每天上午 08:30至11:30 ,下午 13:0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供应商的有效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 27 号) 等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丰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吉林省东丰县西城区吉祥路299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宏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伟峰东第11号楼1005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联系人: 王盼盼
附件信息:
* 东丰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辅助服务项目.pdf
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