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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2024年医疗设备项目需求公示(2025-JQ47-W1003)(第1包)

  • 2025-03-27

项目名称: 采购2024年医疗设备项目需求公示(2025-JQ47-W1003)(第1包)

项目编号: 2025-JQ47-W1003

采购标的物: 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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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 2024 年医疗设备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采购 2024 年医疗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5-JQ47-W1003

三、采购需求:

预算:人民币427.1万元;其他:详情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 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 或 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 和处罚范围 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示期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477378196@QQ.com),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需提交包含营业执照等7项内容的PDF格式文件1份,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 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公司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技术参数表(见附件);

7.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PDF 文件要求: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序号1-7内容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严禁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我部将向采购单位反馈,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此次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该项目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

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内容,将在该项目后续发布的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明确。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助理 王助理

办公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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