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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动态】吉林,贵州,云南等发布招标动态

  • 2025-02-11

项目名称: 【今日动态】吉林,贵州,云南等发布招标动态

项目编号: HNLMJXCG2025-004

采购标的物: 普通耗材骨科创伤类耗材镇痛泵

项目地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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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概要 2025/02/11

吉林 :恢复骨科脊柱类耗材非中选产品非招标范围部件挂网交易资格

贵州 :公布2025年医用耗材第二批核验结果

云南 :领取失信企业信用拟评级通知

山东 :公布山东省第四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申报信息

广东 :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耗材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

河南 :公布神经介入类耗材公立医疗机构联盟接续采购中选结果

江西 : 公布糖代谢等生化类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清单

上海 :公布上海市骨科创伤类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辽宁 :①做好人工耳蜗等12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②执行耗材产品调价结果

河 北 :开展输液港等24种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采购产品报名及材料申报

宁夏 :①做好冠脉球囊类耗材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和使用工作②开展冠脉球囊类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购销协议续签工作

深圳 :做好国家冠脉支架带量采购(接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

福州 :公布福州市普通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吉林

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代理企业:

按照《关于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在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内匹对组件编码的通知》要求,经公示后,现将属于《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及相关产品清单》中“非招标范围部件”产品恢复挂网交易(详见附件)。

附件: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非招标范围部件).xlsx

贵州

各相关单位:

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2025年第二批医用耗材核验结果已对外进行了公示。现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公布

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2025第二批医用耗材核验结果公布表详见附件。

二、有关事项

(一)已核验通过的企业及产品,全部进入招采子系统(/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zcIndex)进行网上交易。

(二)未核验通过的企业及产品,由申报企业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待核验通过公示后进入招采子系统进行网上交易。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关于做好贵州省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已核验通过的生产企业要加快与配送企业搭建委托关系,以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

(二)根据《贵州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87号)、《关于严格执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45号)文件要求,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在招采子系统上公开交易,不得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网上采购活动。

附件:

1.2025年第二批医用耗材产品资质核验结果公布表

2.2025年第二批医用耗材产品自主报价核验结果公布表

云南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024年二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涉案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的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医保[2020]146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的通知》相关程序,对相关已核实医药商业贿赂案涉案企业信用拟评级工作已完成,医药企业失信行为拟评级通知于2025年2月11日发出,请以下企业到我中心领取通知:

请上述企业在 2025年2月18日前 务必到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四楼402室领取医药企业失信行为拟评级通知,逾期不领,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山东

各相关企业:

经公示,现公布山东省第四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申报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山东省第四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申报信息公布表

广东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我省组织的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首年采购期已于2025年1月31日结束,根据《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DYJHCDL202302)的相关要求,为确保首年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二年协议期,按照工作部署,请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已填报第二年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产品

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经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开展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和中选无增量资格产品新增工作后的中选产品(见附件1)。

三、采购周期

第二采购年自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自2025年2月1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本年度协议量统计。

四、协议签订量

第二年协议采购量为采购主体填报的第二年采购需求量(见附件2)。

五、协议签订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协议签订主体,通过新招采子系统(/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sso/login.html)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明确品种、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程序和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采购主体应按属地医疗保障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议续签工作的领导。有关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回款等相关要求请参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35号)执行。请相关采购平台及时开放系统,组织相关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续签合同。各地医保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协议,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附件:

1: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xlsx

2: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医疗机构第二年协议采购量.xlsx

河南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联盟采购试点方案》(豫医保办[2021]49号)等文件要求,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联盟开展了采购工作,于2025年2月7日公示了神经介入类(采购文件编号:HNLMJXCG2025-004)的拟中选结果,并组织专家对申投诉情况进行了论证,现将中选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神经介入类(采购文件编号:hnlmjxcg2025-004)中选结果(1)(1).xlsx

江西

各相关单位:

根据《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HC2024-02)》规定,现公布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清单。

附件: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供应清单

上海

各相关生产(总代)企业:

根据《上海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H-HD2024-1)》规定,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开展了上海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公布中选结果(详见附件),具体执行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辽宁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及外周血管支架和省际联盟血液透析等类集中带量采购及输液器等类医用耗材带量价格联动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完成平台及相关数据的执行前准备工作。现将企业参与中选结果增补挂网准备工作的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生产企业账号登录 :企业访问“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点击首页上方的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进入平台。

2.增补挂网产品 :已挂网产品价格调整和未挂网中选产品的增补工作等均由中心统一操作,无需生产企业填报。生产企业登录平台后点击“耗材交易结算”模块并选择“带量采购管理”,可在“集采供应清单查询”菜单中查询相关产品详细信息。

3.查询协议采购量 :生产企业登录平台后点击“耗材交易结算”模块并选择“带量采购管理”,可在“项目列表”菜单中查询相关产品协议量信息。

4.建立配送关系 :生产企业登录平台后点击“耗材交易结算”模块并选择“配送关系管理”,可在“上报配送企业”菜单中根据平台提示填报配送关系。 2025年2月20日前,企业可随时调整已填报的配送关系 。

业务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的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和价格联动确认结果,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要求,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2月12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附件:耗材价格调整清单

河北

各有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部分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到期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HBHCJX-2025-1)要求和安排,现就组织开展输液港等24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到期接续采购产品报名、材料申报、关联关系申报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符合接续采购文件规定的一次性鼻胆引流管、胸(腹)腔穿刺器、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一次性口咽通气道、麻醉管路、镇痛泵、一次性乳头切开刀(三腔)、气管内插管、骨水泥(关节用)、输液港、抓捕器、漏斗胸矫形器、套扎器、胸(腹)腔引流管、一次性使用压力传感器、冠状动脉内分流管、血管闭合系统、血糖试纸、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雾化器、一次性使用阴道扩张器、一次性使用静脉营养输液袋、一次性使用肠内营养输液袋、一次性使用宫颈球囊导管等24种医用耗材。具体品种要求见采购文件(/content/4084)。

二、产品报名及材料申报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企业资质、产品资质、价格申报等采取全流程电子申报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申报企业请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子系统(/tps-local),进入“耗材联采—项目管理—项目列表”,选择“输液港等24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接续采购”进行产品报名(附件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逐页加盖电子印章(操作手册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材料申报及产品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9时-2025年2月20日18时。

四、关联关系申报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同品种申报企业间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存在控股关系,则认为企业间存在关联关系,视为同一申报企业,需申报企业关联关系表(见附件3)。请相关申报企业于2025年2月20日18时前,将企业关联关系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至邮箱(hbybcgzx@163.com)。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符合申报条件且在河北省有销售的产品均须进入《供应品种清单》,申报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未在河北省销售且在生产的产品也可以进入《供应品种清单》。企业不得申报停产、停供产品。

(二)第一采购周期未中选企业(血管闭合系统产品为医疗器械注册证)申报的产品如为升级迭代产品,需在系统中选择“企业资料增补申报”上传证明材料。

(三)需办理CA的企业,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来我中心办理,以免影响材料申报及报名等工作。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正确完成材料申报、报名等工作,将影响后续集中带量采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微信群:

服务时间: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24种接续采购医用耗材品种及报名目录

2.产品报名及材料申报操作手册

3.企业关联关系表

宁夏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隆德县、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

广东省组织的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首年采购期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根据《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协议期满后采购文件》(GDYJHCDLJX202301)的相关要求,为确保首年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二年协议期,按照自治区医保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医保发〔2021〕18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全区已填报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第二年需求量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采购品种和协议采购量

(一)采购品种。经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开展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和中选无增量资格产品新增工作后的中选产品(详见附件)。

(二)协议采购量。第二年协议采购量为采购主体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填报的第二年采购需求量。

三、采购周期

第二采购年从2025年2月14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2月13日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本年度协议量统计。医疗机构应积极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四、相关要求

自治区集中采购机构要畅通挂网采购渠道,通过宁夏医药采购平台组织各方及时完成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准备工作。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及其确定的配送企业要及时签订采购协议,明确协议采购量和三方权利义务。相关优先使用中选产品、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做好医保政策衔接、加强监测和监管等要求参照《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宁医保办发〔2023〕85号)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仍按《关于印发〈自治区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医保发〔2021〕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采购中选结果表.xlsx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函》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在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开展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三方购销协议续签工作,现就本次签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系统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系统。

二、购销三方协议签订主体

(一)参加省际联盟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年度的医疗机构。

(二)省际联盟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生产企业。

(三)省际联盟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生产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

三、签订时间

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签订时间: 2025年2月10日起 ,具体执行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

四、配送关系建立

生产企业发起配送协议—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签订协议—配送协议生效—生产企业向该协议添加产品—配送企业同意产品配送关系—产品配送关系生效。

五、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前务必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此步骤是在线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时的必要条件。

(二)医疗机构(甲方)、生产企业(乙方)、配送企业(丙方)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医用耗材采购子系统”,在线签订中选产品购销三方协议。协议签订分为三步,第一步由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并进行合同签订,第二步由配送企业响应签订合同,第三步由医疗机构选择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申报三方合同,系统自动生成乙方、丙方签订且医疗机构待签的合同,医疗机构签订后合同生效。

六、联系方式

医药招标采购科:查看完整信息

平台技术支持:查看完整信息

CA技术支持: 4007188588

附件: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采购中选结果执行目录(规格型号明细20241227更新)

深圳

各相关医疗机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相关企业:

我市参加的国家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接续)第二年采购协议将于2025年1月31日结束,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5号)要求及工作部署,为确保第二年采购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三年采购协议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一)医疗机构。我市已填报冠脉支架接续第三年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

(二)中选企业。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中选企业。

(三)配送企业。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中选产品配送企业。

二、协议签订产品

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产品为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接续)中选产品。

三、协议采购量及采购协议期

(一)协议采购量。第三年协议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填报的第三年采购需求量(详见附件)。

(二)采购协议期。第三年采购协议期为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四、协议签订方式

协议签订主体通过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网址:/sso/login.html,以下简称深圳阳光平台)签订购销三方协议,明确品种、数量、价格、供货时限、付款程序和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并应按要求严格执行医用耗材网上(线上)采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协议签订主体应加强协议续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按要求签订购销协议。

(二)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我中心将按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医保基金预付款给定点医疗机构。

(三)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开放深圳阳光平台系统,组织采购各方续签合同,同时做好后续采购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医疗机构在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加强对非中选产品的挂网价格管理, 将非中选载药合金支架和不锈钢支架挂网价格高线设置为2850元/个 。对超出价格高线的产品,实施备案采购。

附件:深圳市医疗机构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接续)第三年协议采购量

福州

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福州市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进行公布(详见附件)。企业可登录福州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服务系统(登录地址:/login)查看具体信息。

操作路径:打开福州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服务系统→进入“耗材联采系统”模块→选择项目“2024年福州市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入→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报名”中“中选结果公布”模块进行查看。

如存在疑问,可通过QQ群或电话进行咨询。QQ群:864034178(仅限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申报企业入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福州市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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