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2024-11-17
项目名称: [社会代理]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M-2022-10-16612
招标公司: 长春市中心医院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M-2022-10-16612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长春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2-10-16612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大孔径CT等采购
采购预算:870万元
供货期:接到供货指令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2021年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
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上午10:00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6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王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层1111室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4.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2年11月9日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联系方法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中懋天地8号楼11层1111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870
最高限价(万元)
870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供货期:接到供货指令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2021年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2-11-10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2-12-01 10:00
开标时间
2022-12-01 10: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张黎黎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