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联长春分公司视频监控维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2024-09-14
项目名称: 2024年南联长春分公司视频监控维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CZ2024002574
招标公司: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枪机支架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2024年南联长春分公司视频监控维修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长春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4年 视频监控维修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2024年南联长春分公司视频监控维修采购项目 。
1.2 项目 编号 /包号: CZ2024002574 。
1.3 项目类别: 服务 类 。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 4万 元,现通过 询价 采购方式,选取 1 名供应商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 视频监控维修服务及配件 ,签订 2 年的合同。采购内容、数量及限价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规格
参考品牌
质保期限
采购数量
含税单价限价(单位:元,人民币)
含税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1
红外半球网络摄像机
台
600万高清
浙江大华、海康威视
壹年
4
490
1960
2
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
台
600万高清
浙江大华、海康威视
壹年
2
530
1060
3
网络硬盘录像机
台
32路16盘位
浙江大华、海康威视
壹年
1
4100
4100
4
枪机支架
个
材质:金属
浙江大华、海康威视
壹年
7
50
350
5
专用电源
个
型号: DC12V2A
粤威、海康威视
壹年
4
50
200
6
监控专用硬盘 8TB
块
容量: 8TB(8000GB)
希捷、海康威视
壹年
3
1700
5100
7
监控专用硬盘 4TB
块
容量: 4TB(4000GB)
希捷、海康威视
壹年
2
900
1800
8
交换机 1
台
8口POE
锐捷、 TP-LINK
壹年
2
850
1700
9
交换机 2
台
24口POE
锐捷、 TP-LINK
壹年
2
2400
4800
10
网线
米
六类
/
壹年
45
4
180
11
网线(室外)
米
六类
/
壹年
45
4
180
12
电源线
米
RVV3×1.0mm
/
壹年
230
4
920
13
车载信号线
米
RVVP3×0.5mm
/
壹年
120
5
600
14
车载半球摄像机
台
型号: VW-960P
维康时代、海康威视
壹年
1
550
550
15
车载摄像机 (车外)
台
型号: VW-960P;要求:防水
维康时代、海康威视
壹年
3
550
1650
16
车载专用录像机
台
型号: VC-H8
维康时代、海康威视
壹年
2
3680
7360
17
车载监控专用显示器
台
型号: VC-7007
维康时代、海康威视
壹年
2
820
1640
18
高速相机 SD卡64GB(含读卡器)
个
容量: 64GB;读取速度:高速
金士顿、闪迪
壹年
5
100
500
19
高速相机 SD卡128GB(含读卡器)
个
容量: 128GB;读取速度:高速
金士顿、闪迪
壹年
5
130
650
20
高速相机 SD卡256GB
(含读卡器)
个
容量: 256GB;读取速度:高速
金士顿、闪迪
壹年
5
220
1100
21
修理修配劳务
次 /人
质保期外监控系统上门服务费(长春龙嘉机场)
/
/
12
300
3600
合计( 2年)
40000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 、 本项目采用框架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本次采购 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 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 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 采购人 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 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 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视频监控 维修保养 服务及维修所需配件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 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 南航长春配餐楼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 /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 1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 2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 本次 询价(采购)。
2. 3 递交 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 询价 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 询价 项目。
2. 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
2.6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分公司 参加本次询价 ,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分公司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 以及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 7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 。 ) 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本款规定的材料 。
2. 8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 2023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 询价文件 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请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 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裴 女士, 0431-8879 5939
6、 澄清、 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 获取 询价 文件时间 截止前, 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采购 项目提问区域 提出疑问。
6.2 如 供应商 对 采购文件 有 异议 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 采购 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 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系人: 孟经理
联系电话: 0431-8879 5922
6.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 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市场部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 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 系 人: 孟经理
联系电话: 0431-8879 5922
6.4 供应商 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 提出内容和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 供应商 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 采购人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 前 ” 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获取 招标 文件 时间 截止后 48 小时 , 或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 以较晚的期限为准 ) ” 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 截至 “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 ” 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 “评审 公示期内 ” 提出异议
( 澄清、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 询价 文件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 《 澄清 / 异议 /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