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泽新吉沃智慧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2026-10-23
项目名称: 吉林省泽新吉沃智慧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DPA-2026-B022
招标公司: 泽新智农(吉林)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监理、智慧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地区:吉林 吉林
招标编号:ZDPA-2026-B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新吉沃智慧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开国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泽新智农(吉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泽新吉沃智慧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监理。
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76944平方米,建筑面积165224平方米(其中种植大棚163274平方米,水肥中心1950平方米)。以及配套设施等。
2.3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吉林市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另外,还要配合招标人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备案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折扣系数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项目总监须具有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的至少1项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建筑面积50000平米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有效佐证材料,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给排水暖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注: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项目总监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规定年限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全部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确保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财务审计报告需真实有效。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1项建筑施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建筑面积50000平米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有效佐证材料,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注:监理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并提供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任意一天时间的网站查询截图,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云居酒店(长春硅谷大街动画学院店)7楼8721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个人参保证明。
4.4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平台第四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泽新智农(吉林)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吉林市中新吉林食品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二期1号综合楼336-2
联系人:周迪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云居酒店(长春硅谷大街动画学院店)
联系人:朱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