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6年长春市某单位综合能源光伏及空气能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9-16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6年长春市某单位综合能源光伏及空气能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WT-2026-JLSTT075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光伏项目施工、空气能项目施工、综合能源光伏及空气能施工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6 年长春市某单位综合能源光伏及空气能施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LWT-2026-JLSTT075 ) ,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
本项目计划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空气能设备,中标人需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光伏及空气能项目设备安装、施工、保修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模及预算:本项目预算 86.600500 万元(含税) ,79.450000 万元(不含税),税率按 9% 测算。
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不含税合计(元)
1
空气能项目施工
设备安装、管线施工、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
425000.00
2
光伏项目施工
项目实施费用、其他施工费用 / 机械费 / 运输费、可研设计以及屋顶荷载报告、电能质量报告(电业局最新要求)、电业局接入方案、发改委立项及电网并网等手续申报
369500.00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采购订单为准。采购预算中包含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 2.5% 计取。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个月。
工期: 30 天。
保修期: 180 个月。
施工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 。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 个,中标份额为 100% 。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各项工程施工费用给定不含税单价投标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投标限价明细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给定的限价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 )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针对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 须具备同类项目 (需包含光伏发电系统施工 或 空气源系统施工等内容) 业绩经验。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招标人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 5 )投标人 企业资质 要求:
投标人 须同时具备 以下条件:
①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②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含)以上许可证 ;
③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④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建办市〔 2023 〕 47 号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 2020 〕 94 号 )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全国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 6 ) 人员配备 要求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A 类) ;
② 本项目至少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B 类) , 且 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③ 本项目至少配置二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C1 类) 1 人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C2 类或 C3 类) 1 人 。
注:需要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考核合格证、本单位为其缴纳近 3 个月内 ( 投标截止之日的当月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 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参保人姓名。例如开标日期为 4 月份,投标人可以开具 1 、 2 、 3 三个月份中任意某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记取。投标人应提供能体现证书有效期的所有页面,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发证时间判断证书是否失效。
( 7 )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 1 人 ,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1 人,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 高压或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1 人 ,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 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1 人 ,如同 1 人员同时具有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只能按 1 人记取,其他证件之间按此类推。
注: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本单位为其缴纳近 3 个月内 ( 投标截止之日的当月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 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参保人姓名。例如开标日期为 4 月份,投标人可以开具 1 、 2 、 3 三个月份中任意某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记取。
( 8 )投标人须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 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须提供承诺书)
( 9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或第三方出具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2 投标人 (联合体各方)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 )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7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 / 吉林省内】全品类 / 同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4 )联合体各方须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风险和责任;
( 5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6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7 )联合体其他权利和义务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2.4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6 年 9 月 16 日 23 时3 0 分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 4.3 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招标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投标人获取投标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 / 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 “ 投标文件递交 ” 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 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4.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 ” 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 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及时办理 CA 证书。手机 CA 证书售价 200 元人民币 / 三个月或者 500 元人民币 / 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 CA 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 (工作日 9:00-18:00 )。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1077 号鸿泰城市广场 7-2 栋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 4065 号经开设计院六层
邮编: 130031
联 系 人:王丹丽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wangdanli_2012@163.com
项目商务技术联系人:许涛、韩天放、刘正欣、聂小松、翟莹、张天媛、王丹丽、李一航、林文深、单新博、张德龙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人民大街支行
账号: 42000查看完整信息5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 )后,通过“我的项目 - 其他阶段 - 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提出。
异议渠道联系人:许涛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异议接收邮箱: 查看完整信息@163.com
8.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万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盖 章)
2026 年 9 月 16 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