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招标】吉林省长春市第一实验东光学校关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秋游/秋季研学活动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 2026-09-11
项目名称: 【研学招标】吉林省长春市第一实验东光学校关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秋游/秋季研学活动服务机构遴选公告
招标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第一实验东光学校
采购标的物: 研学旅行、秋游秋季研学活动服务机构、研学标书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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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 教育部等 11 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 、 长春市教育局等 10 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 等 文件精神,持续擦亮我校国防教育特色育人品牌,夯实学校国防教育常态化、课程化、实践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丰富国防教育实践载体、厚植学生爱国强军情怀、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为规范我校国防教育研学活动组织实施,保障研学实践活动安全、规范、优质、高效开展,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国防教育研学承办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长春市第一实验东光学校国防教育研学实践服务项目
2. 服务对象: 长春市第一实验东光学校 七 年级学生。
3. 研学时间:拟定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 —2026 年 10 月 10 日开展研学活动。具体时间根据学校教 学安排及实际情况调整。
4. 研学地点:吉林省省内。
5. 研学主题与目标主题: 以 “感悟国防力量 争做新时代强国少年 ”为研学主题,依托国防研学资源,开展沉浸式国防体验、红色教育、军事科普、实践探究等活动,培养学生国防安全意识与家国情怀,磨砺意志品格,树立强国报国的理想信念。
二、遴选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遴选全程公开,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审,自觉接受监督。
2. 育人为本原则:研学课程必须突出国防教育主题,坚持教育优先 ,将教材知识转化真实情境教学。
3. 安全第一原则:把学生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具备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与风险防控体系。
4. 择优遴选原则:综合考量机构资质、课程质量、安全保障、过往业绩、服务报价等因素择优确定。
5. 自愿非营利原则:严格执行研学相关政策,坚持学生自愿参与,收费公开透明。
三、承办机构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涉及内容;持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若涉及旅行行程安排),并足额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购买足额的旅行社责任险。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 “ 国防 教育服务 ”“ 研学旅行 ” 或 “ 实践教育 ” 相关类目,且在有效期内。
2. 团队要求:具备专业且稳定的 国防 教育导师团队,导师应具备相关教育背景或从业经验,熟悉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教育需求;有完善的人员培训机制,确保服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3.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良经营记录和行政处罚记录,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客户评价。
4. 课程与服务要求:拥有成熟、丰富且针对性强的 国防 教育课程体系,能根据学校需求和学生特点设计个性化课程方案,课程内容应涵盖知识讲解、实践操作、互动体验等环节;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行前准备、行程中的服务保障及行后的总结反馈等,能及时响应并解决学生和学校的问题。
5. 安全保障要求:制定有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强的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涵盖交通、餐饮、住宿、活动等各环节;对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等进行定期安全评估,提供相关评估报告;为每位参与研学的学生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 具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和法律纠纷,且近 3 年无服务投诉或违规记录。
7. 本项目不允许研学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机构备案资格参加遴选。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基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旅游部门的审批许可复印件;承办机构的交通营运许可证、产生住宿关系的实践基地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等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若有)、相关行业认证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2. 团队与课程材料: 国防 教育团队介绍,包含导师资质证书等;针对本次活动设计的详细课程方案,涵盖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活动流程、时间安排、教学资源利用等。
3. 国防 实践教育专项资质材料:近 3 年组织中小学生 国防 实践教育活动的证明材料(合同、活动照片、实践视频片段等)。
4. 安全与服务材料: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文本; 服务质量承诺及服务流程说明。
5. 报价材料:提供详细、清晰的费用预算清单,包括交通、餐饮、住宿、导师服务、保险等各项费用明细及总价,报价应合理、透明,符合市场行情。
6. 车辆材料及要求:旅客运输企业名称、营运执照、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保险、车辆年审证明。驾驶员应具有 10 年以上驾龄,最近 3 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 12 分记录;驾驶员无饮酒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 5 年内无致人死亡或多人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承办机构须与承运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7. 其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以上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形式,文件格式为 PDF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五、遴选程序
1. 公告发布:本公告在长春市第 一实验东光学校 官方公众号发布,公告期为 3 个工作日( 2026 年 9 月 8 日到 2026 年 9 月 10 日)。
2 . 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承办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10 日 17:00 前, 将申报 材料送至长春市第 一实验东光学校 保安室,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283792463@ qq.com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 机构名称 + 东光学校国防 教育 ” 。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 代 主任。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3. 资格初审: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申报机构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4. 综合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 纪检人员、 家长代表等组成。参加遴选的机构按照指定时间到学校进行宣讲。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影像材料等情况,对申报机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机构实力、课程方案、导师团队、安全保障、服务质量、价格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5.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学校将在官方公众号对拟入选的承办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 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反映,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将取消入选资格,并根据综合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六、服务期限及费用
1. 服务期限:本次遴选确定的承办机构服务期限为本次 国防 教育研学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且完成相关后续服务止。
2. 费用标准:费用标准由学校与承办机构根据市场行情、活动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办机构应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确保费用合理、透明,不得出现任何形 式的隐性收费。
七、其他事项
1. 申报费用:申报机构应自行承担申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学校均不承担任何费用。
2. 监督与投诉: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长春市第 一实验东光学校 举报。举报电话: 0431—81055887
3. 解释权:长春市第 一实验东光学校 拥有对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遴选工作进行调整。
长春市 第 一实验东光学校
2026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