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祥云扩容项目“华为原厂技术服务”竞争性报价招标公告
- 2026-09-10
项目名称: 吉林祥云扩容项目“华为原厂技术服务”竞争性报价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技术服务、吉林祥云扩容项目、集中式存储-融合存储规划设计与实施服务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按照《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项目采购需求,经公司批准,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决定对吉林祥云扩容项目“华为原厂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报价招标采购。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吉林祥云扩容项目。
1.2.采购内容:华为原厂技术服务(见下表)。
清单编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01-5
华为原厂技术服务
项
1
技术指标:见附件一
1.3.招标方式:竞争性报价(一次报价)。
1.4.供货地点:甲方指定。
1.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成果交付。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满足项目设计文件及招标人需求,达到合格标准。
1.7.质保期:终验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8.最高投标限价:2,800,000.00 元(最高限价包含所有服务费用,包括劳务、制作、运维管理、配套设备、保险、利润、税金、人员、交通、食宿、加班、验收、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含6%专票,投标人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9.付款方式:服务开通/交付后120日内支付全额服务费。
2.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2.投标人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能力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2.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吉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6.华为公司提供的项目投标授权文件;
2.7.投标企业所投产品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报价文件构成
3.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二);
3.3.投标报价表(按附件三格式填写)对本次投标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实填写,必须满足招标货物的规格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备注/附页说明;
3.4.技术服务方案。
3.5.投标人自2023年6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已完同类技术服务的业绩(单个合同不少于100万元,至少1个),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6.投标人能力证明文件:可以证明投标人人员、技术能力、财务能力、履约能力的证书、文件。(投标人简介;人员配置及技能;质量/管理/环境体系证书;财务审计报告;许可证书等文件。
3.7.无经营异常证明材料:
3.7.1.未被吉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承诺书,格式自拟)
3.7.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8.招标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各项材料所有页码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已盖章的PDF扫描件一份(以U盘等存储介质存储)。
未提供格式文本的文件投标人可自行拟定。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
报价人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采购方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且对未成交的报价方不做任何解释。
4.报价注意事项
4.1 投标方按照本次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报价;
4.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内容的费用,包括劳务、制作、运维管理、配套设备、保险、利润、税金、人员、交通、食宿、加班、验收、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报价为一次最终报价,报价有效期不少于90日;
4.3 报价表中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品牌、型号、价格、参数等数据,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任何少报、漏报、误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4 报价文件需封装并在封装外标明投标项目、内容、投标单位、投标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封章,未按要求封装的报价文件予以作废。
5.报价文件的递交
以自行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于2026年9月17日17时(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前送至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逾时不予接收。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1199号吉高集团数据产业园7楼
联系人:张黎海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6.招标结果通知
采购人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的方式通知中标的供应商。
采 购 人:吉林省科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0日
附件一、华为原厂技术服务技术指标.xlsx
附件二、投标承诺书.docx
附件三、投标报价表.docx
附件:附件.xlsx 附件:附件.docx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