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各社路灯采购及安装
- 2026-09-07
项目名称: 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各社路灯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0282105-260036C
招标公司: 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标的物: 路灯采购及安装
项目地区:吉林 吉林
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各社路灯采购及安装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0282105-260036C
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吉林市桦甸市金沙镇工作站 接受 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与网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 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各社路灯采购及安装 进行网络采购,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标的名称: 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各社路灯采购及安装
1.2建设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独木村半拉林子社
1.3建设规模: 独木村十个社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安装 3M 转压 LED 灯头 84 套,覆盖全村 10 个村民小组;含灯具配件供货、旧灯杆改造移位、基础重新打造、灯杆粉刷、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及质保服务,全部费用含税全包。
1.4计划工期: 2026-09-18 至 2026-09-25
1.5质量标准: 符合 GB7000.1-2015、GB/T24824-2009 国家标准;LED 光源 10000 小时光衰<3%,使用寿命≥50000 小时;锂电池防护等级 IP67,适配 - 40℃至 + 55℃环境;项目整体质保期 5 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
1.6采购范围: 独木村十个社共 84 套 3M 转压 LED 灯头采购供货,含旧灯杆改造移位、基础重新打造、灯杆粉刷、安装调试、验收交付及质保期服务;报价包含灯具配件、运输、人工、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1.7付款方式: 项目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项。
1.8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全部采购、安装改造及质保服务由一家成交供应商整体承接。
1.9采购预算: 26000元(含税)
1.10其他: 供应商需自行踏勘现场,自行协调施工纠纷及现场环境问题;报价为含税全包价,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包括安装费用100元/盏,项目整体质保期 5 年,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更换。
二、意向供应人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人须为依法登记的经营主体,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文件,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意向供应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灯具生产销售或安装施工相关业务;提供市级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 LED 灯具耐热检测报告(执行 GB7000.1-2015)、LED 模块检测报告(执行 GB/T24824-2009);报名需提交样品及资质原件供审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具备现场施工能力,自行协调施工纠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近三年内意向供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网页截图) 。
2.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http: ///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7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网页截图 )。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9成交后,须交纳成交价款 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交纳3%的工程质保金。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次日 17:00 前递交资质原件及分项报价表供审核;竞价结束3 日内签订合同,逾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施工中与村民纠纷自行解决;因现场环境放弃成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意向供应人请登录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按要求进行实名用户注册,选择项目报名、确认《网络采购须知》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下载时间为 2026年09月08日 09:00:00 至 2026年09月14日 16:00:00 (北京时间)
3.2采购文件每套 0 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人通过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手机APP在线支付下载。
注: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人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无法参加竞价。
四、竞价保证金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意向供应人在线填报《意向供应人申请书》,上传响应文件后交纳竞价保证金。响应文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传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4.1竞价保证金金额: 520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伍佰贰拾元 整)。
4.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08:00:00 前(北京时间)。
4.3竞价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人应当通过系统中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竞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向意向供应人发送提示,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人不能参加竞价。
五、竞价安排
5.1竞价方式: 一次报价
5.2报价期: 2026年09月08日 09:00:00 至 2026年09月15日 10:00:00(北京时间)
六、确定成交供应人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人。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人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人。
成交供应人须在竞价结束后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
七、成交结果公示及成交供应人证明材料审核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及方式: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7.2成交结果公示时间:证明材料审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人报价无效,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意向供应人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人,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人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以及 金沙镇 政府公开栏、 独木村 村务公开栏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金沙镇独木村
联系人: 宋云龙
电话: 188****7369
采购组织机构: 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吉林市桦甸市金沙镇工作站
地址: 金沙镇
项目联系人: 朱洪全
咨询电话: 139****7786
客服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09:00 至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