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分行现金中心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及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业务驻场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8-14
项目名称: 长春分行现金中心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及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业务驻场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07H001S26085000/01
招标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采购标的物: 清分整点服务、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业务驻场外包项目、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业务驻场外包服务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长春分行现金中心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及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业务驻场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分行 (招标人)现就 长春分行现金中心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及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业务驻场外包项目 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长春分行现金中心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及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业务驻场外包项目 。
(招标编号: A07H001S26085000/01 )
二、项目简介
采购标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类别
最高限价单价(不含税)
预估税率
单价(含税)
预估每年业务发生量
预估服务时间(按合同期限预算)
合计(不含税)
合计(含税)
1
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业务驻场外包服务
城区离行式、在行式等全部现金类自助设备(含超级柜台)运营服务
长春分行现金中心(长春市二道区启新胡同 85号)
自助设备 /台
5000元/台
6%
5300元/台
408台/年
3年
612.00万元
648.72万元
2
现金中心现金清分整点业务驻场外包服务
各券别纸币、硬币(正常券、残损券)的清分整点服务
长春分行现金清分中心(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 2585号)
佰元券 /捆(1000张)
5.06元/捆
6%
5.36元/捆
634捆/天
756天
242.5278万元
257.0795万元
其他券 /捆(1000张)
5.06元/捆
6%
5.36元/捆
50.1捆/天
756天
19.1651万元
20.315万元
合计
873.6929万元
926.1145万元
备注: 1.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服务驻场外包服务范围包括:自助设备现场开闭锁、上下钞箱、卡钞处理、废钞处理、设备故障维护、吞没卡处理等现场环节。自助设备流水打印纸、凭条打印纸、色带等耗材更换、模块检查等日常性维护工作。巡检(含UPS、消防设施、前台监控设备及周围环境安全情况等)等日常安全维护。配合指定的第三方维护商完成设备预防性定期维护、故障维修、监督设备维护商的维护质量。自助设备区和自助设备机身清洁(包括除尘、除锈、护理等)、读卡器清洗、加钞间清洁、灯箱广告清洁等保洁工作;清除非法张贴物和非法装置。紧急取卡、卡钞处理、报警误报、客户投诉等业务的应急处理。
2.合同期限3年,按季度以实际业务量结算付款。我行(行方)有权在合同期内,提前1个月告知供应商(外包方)随时终止合同。
3.我行由于内部机构调整等原因,现金清分工作量和自助设备运营数量增加后,外包服务商应按照服务标准全力配合我行增加服务人员,以满足业务服务需求。
中标人数量: 1家。
采购有效期限 3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可分包、转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如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或事业单位上级独立机构等)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二)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 /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四、招标文件领取: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 08 月 14 日至 2026年 08 月 21 日。每天 8时30分至16时00分。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puc/#/homeLogin(中国农业银行农银e采平台电子招采中心),以下简称“电子招采中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电子招采中心,线上下载。( 先个人注册,再认领企业(或加入企业),再登录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如已注册并已认领企业(或加入企业),可直接登录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相关操作要求及常见问题请查看农银 e采平台门户“帮助中心”。
注:
1.个人首次注册时,密码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得有任何特殊字符。
2.个人认领企业时,须将个人注册信息(含用户名、使用者姓名、邮箱)、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951652009@qq.com邮箱进行审核,邮箱标题写明:“XXX公司 XXX 申请认领企业,请审核”。认领企业成功后即可登录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
3.个人加入企业,对已被人认领的企业,其他人员只能选择加入企业。加入企业由认领该企业的人员审核。
4.供应商领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需先签署保密承诺书:供应商点击「招标/采购文件领取」按钮后,系统将弹出保密承诺书签署页面,需加盖单位CA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A并提交,方可下载招标/采购文件。通过此方法提交的,系统自动校验,无需人工审核。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
提示:
1.电子招采中心下载招标文件为潜在投标人必要操作步骤,否则将无法在采购平台参与线上投标。
2.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 2026年 08 月 25 日 09 点 30 分 00秒前在电子招采中心提出,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招标人将在电子招采中心发出澄清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6年 09 月 04 日 09 点 30 分。 本项目将通过电子招采中心进行查看投标人、标书解密、标书导入、唱标等环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完成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传输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采中心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3.现场解密地点(可选):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非必须在现场解密地点解密,如现场解密,需自带电脑)
注: 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 的递交:
3.1 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 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予以拒收。
3.2 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材料 的递交地点:同现场解密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农业银行农银 e采平台门户(会员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免费制)、采购与招标网(会员制)等媒介上发布。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采中心相关操作手册进行下载电子招采中心工具包、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报名、申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加密上传、参与开标等操作。
2.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电子招采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资料准备及上传、注册申请后台审核、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和不可预见因素。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招采中心将拒收。
招标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分行
地 址: 长春市北安路 70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 编: 130022
联 系 人:韩冬
电子函件: 309611162@qq.com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