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租赁机构参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征收用车保障工作报名的公告
- 2026-07-07
项目名称: 关于汽车租赁机构参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征收用车保障工作报名的公告
招标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关于汽车租赁机构参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征收用车保障工作报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7 10:53 信息来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拟租赁征收用车,用于保障征收工作。现对承担汽车租赁服务的相关机构采取预先报名的方式,并按规定程序以低价竞标的方式选定,由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与其签定《汽车租赁服务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租赁征收用车项目
二、项目概况
结合我区征收工作实际需要,拟租赁征收用车,合同租赁期一年。
三、委托单位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四、委托内容
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面向社会租赁汽车5台(全新捷达VS5),拟选定一家汽车租赁机构承担工作用车、用油、车辆维修维护(车辆清洗、倒胎等)、常规商业险等业务。综上,全年预算不超过30万元,按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凭租赁合同及发票结算。
五、报名资格条件
1.需具备正规汽车租赁资质
2.需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
3.企业需具备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六、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机构简介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证明
3.机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4.政采云平台相关资质
七、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当场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9日下午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403室(经开区机场大路7299号)
4.联系方式: 81880361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