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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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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于2026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项目地区: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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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6-27 14:17

各相关 学院、科研机构 :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启动 2026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吉林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战略定位,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为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

二、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党政部门研究机构、军队系统研究部门、省社科联所属学会、市(州)社科联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社会科学研究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条件

项目申报人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清醒的理论自觉和科学的思维方法,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 2)具有中国国籍,正式受聘于相关单位的在职研究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 3)具有相关领域研究基础和代表作,具备深入实际调研能力,或长期从事相关实际工作,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承担实质性工作。

( 4)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长级及以上职务;为支持青年人才成长,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不受上述职称和职务的限制。

项目申报人需遵守如下规定:

( 1)以申报人身份每年只能申报1项智库基金项目。

( 2)在研智库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以申报人身份参与项目申报。

( 3)不得将选题、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报人的名义重复申报。

( 4)不得以其他本省省级科研项目(含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的选题论证材料,尤其是已立项项目材料申报本项目。

( 5)一经立项,申报人不得以相同或相似的选题及论证材料,重复申报其他本省省级项目。

违反本条( 4)(5)条款者,将撤销立项,取消其后续3年申报资格。

2.申报人所在单位条件

( 1)在相关领域具有公认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 2)应设有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或履行相应管理责任的职能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研究过程、资金使用、支出绩效目标等履行审核、管理责任,承担信誉保证。

( 3)提供开展项目调查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三、选题要求及资助额度

(一)选题要求

1.指南题目(见附件1):选题由党政部门领导、智库专家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年度热点问题或亟需及时应对的突出问题而提出,筛选整合后确定。申报人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改变选题实质内容。

2.自选题目:申报人需聚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两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26年吉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战略部署,综合考虑各自的研究专长和本项目的研究时限、结项要求等,自行拟定。

(二)资助额度

每项 3万元。

四、结项要求及研究时限

(一)结项要求

本项目须完成《申报书》填报的中期成果、最终成果和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方能结项。其中中期成果为 1篇3千字左右的咨询报告、对策建议等,最终成果为1篇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或规划、方案等。

招标项目的相关研究成果(含中期成果)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提出结项:( 1)获得各市(州)党政班子成员肯定性批示。(2)获得现任省直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肯定性批示。(3)被省直党政机关采纳。(4)被省直有关部门创办的《政研专报》《政府决策咨询》《社情民意》《社科理论动态》《咨政参考》等专报或简报采用并报送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参阅。

项目结项前,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均不可单独公开发表或在其他形式公开出版的成果中使用;项目结项后,鉴定结论为 “不宜公开发表”的,须符合公开发表条件后方可单独公开发表或在其他形式公开出版的成果中使用。

(二)研究时限

本次发布的招标类项目,时效性较强。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具体题目情况及时上报、提交相关成果。一般情况下,须在立项之日起 4个月内上报、提交中期成果,8个月后提交最终成果并同时办理结项手续,具体要求参照《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按照《申报书》的填写要求,信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规范,认真、完整填写项目《申报书》及活页(见附件 2、3),一式4份,并将《申报书》和《活页》 ( word版本) 、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 以学院 、科研机构 为单位统一报送 。

邮箱: ybuskc@163.com

(二)申报 时间 要求

各学院、科研机构 于 2026年7月 8 日前将 纸质版 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 社会科学处 (科技楼604) 。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年度立项项目,研究工作按《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使用依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立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信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结项时间等事宜,须填写《事项变更审批表》,经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执行。

学校联系人:朴老师、 2732082;

社会科学处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附件4: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 已下载 次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招标项目指南题目.doc 】 已下载 次

附件【 附件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书》活页.doc 】 已下载 次

附件【 附件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 已下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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