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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清河镇热闹村,青沟村,清河村,上围子村,杨木桥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

  •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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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集安市清河镇热闹村,青沟村,清河村,上围子村,杨木桥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编号: JLXF-2026-020

招标公司: 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以工代赈项目以工代赈施工

项目地区:吉林 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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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清河镇热闹村、青沟村、清河村、上围子村、杨木桥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

【信息时间:2026-06-17 来源: 】【 我要打印 】【 关闭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XF-2026-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清河镇热闹村、青沟村、清河村、上围子村、杨木桥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已由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字{2026}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清河镇热闹村、青沟村、清河村、上围子村、杨木桥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

2.2建设地点:集安市清河镇热闹村、青沟村、清河村、上围子村、杨木桥村。

2.3项目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改建道路14条,道路总长度7858.50米,总铺装面积29000.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集安市清河镇热闹村、青沟村、清河村、上围子村、杨木桥村2026年特色旅居村以工代赈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最高投标限价:6121809.00元(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517089.00元,占投入以工代赈资金的43.39%)。

2.6计划工期: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12月21日,共计153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须具有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量员1人:须具有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须具有岗位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6月25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EpointSSO/memberLogin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吉林省省级、各市级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或携带CA锁到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绑定激活。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EpointSSO/memberLogin )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EpointSSO/memberLogin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EpointSSO/member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二楼多功能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集安市清河镇清华大街99号清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鹤臻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管委会2216C-9室

项目负责人:王丹贺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盛街95号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集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盛街95号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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