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分行运营管理部关于2026至2027年度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的采购项目
- 2026-06-16
项目名称: 长春分行运营管理部关于2026至2027年度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的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长春分行运营管理部
采购标的物: 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关于 2026至2027年度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 项目供应商征集调研公告
根据我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工作需要,我行开展 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 服务项目,现公开对 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 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调研,有关事宜如下:
一、 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为有效提升现金类自助机具的清机维护效率,降低我行运营成本,有效控制并转移运营风险,提高自助机具的管理水平。长春分行拟将长春同城 含有现金模块自助机具的清机加钞、清机加单、日常维护、回钞清点、吞没卡处理、故障排查、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外包给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 。长春分行运营管理部将 采购一家有相应资质且符合我行标准的外包供应商为我行提供外包服务。
该项目需要 4名外包人员进行驻场工作,服务费实行后付制,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初供应商向我行提供上季度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行在2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划至到合同中供应商指定的账户内。
1.2 人员资质要求
1.2.1外包服务商应配置足额的现金类自助机具管理、调度及淸机、维护人员,以满足长春分行现金类自助设备运营服务外包要求,还应配置相应的管理、调度人员,储备足够的淸机维护人员确保项目人员正常轮休,同时根据长春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分布及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并配置相应人员。
1.2.2业务外包新入职人员,外包服务商方必须按照长春分行的要求组织进行业务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理论培训时间不得低于2周,培训内容应根据行方要求,至少包括:现金类自助机具业务管理办法及风险意识教育等,培训结束应进行考试验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不得低于2周,其中跟班学习时间不得低于1周。实际操作培训内容应包括:现金类自助机具硬件结构、常见故障排查、操作演练、跟班学习等,培训结束后,应进行业务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不得上岗。同时外包服务商应建立相应登记,记录所有外包人员的培训及考试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分行报备外包服务人员身份与培训合格信息。
1.2.3常驻外包清机维护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培训内容包括:行方管理制度、新业务要求、实际操作等。培训及考核过程应留档备查,考试不合格者的不得上岗。同时长春分行应协助外包服务商提供培训资料、编写考试题目、监考等事项。
1.3 服务要求
1.3.1长春分行当日安排的工作计划,外包服务商必须在当日完成,并在双方约定时间前回复分行工作处理结果。
1.3.2正常工作时间每次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0分钟,应急响应时间为30分钟。需要现场服务的,市区平均每次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60分钟、市郊平均每次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20分钟内到达现场;每台现金类自助机具现场平均服务时间原则上每次不超过30分钟。
1.3.3外包服务商应协助长春分行快速处理持卡人在现金类自助机具交易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维护分行形象,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运维效率。
1.3.4服务期间外包服务商应确保长春分行现金类自助机具平均有效开机率原则上不低于97%。对于现金类自助机具月平均开机率未达到97%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外包服务商应向长春分行支付当月3%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非外包服务商原因造成除外)。开机率连续一季度不达标、外包员工发生重大违规事项、外包员工批量离职导致该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因外包服务商原因给长春分行带来重大财产、资金损失的,或外包服务商与银行同业合作中,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银行同业经济损失、操作人员内外勾结盗取现金等重大安全事件的,长春分行可提前终止合同。
1.3.5外包服务商如出现违约或服务效率低下事项,长春分行知会外包服务商,并经外包服务商确认后有权从季度服务费中直接扣款,外包服务商承诺服从长春分行管理,接受并配合分行检查;配合分行接受外部监管机构的检查;不得以分行名义开展活动;外包服务商不得将分行运营外包业务进一步分包或转包给其他第三方。
1.3.6长春分行有权要求外包服务商缴存履约保证金10000元,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划入分行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外包服务商应制定服务连续性管理目标方案,并应符合长春分行业务连续性目标要求。外包服务商应提前准备并维护好相关资源,确保不因提供的外包服务异常导致长春分行业务运营中断。
1.3.7外包服务商应配合长春分行进行业务影响分析识别和评估业务运营中断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明确业务连续性的管理重点,并应依据长春分行的业务恢复目标,制定覆盖本合同的业务连续性计划。
1.3.8外包服务商应配合长春分行开展业务连续性计划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验证业务连续性资源的可用性。
1.3.9外包服务商应协助长春分行对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改进,并配合长春分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审计工作。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经营正常,可稳定提供服务。
1. 5 供应商案例要求
1.5.1 具备 2023年1月1日至今与21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合作开展与本项目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相似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证明材料,并标示相关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备注:①供应商若只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案例,则默认为该供应商仅有一个案例符合要求;②若供应商有多个案例符合要求,请供应商提供多个符合要求的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 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经营正常。
2.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 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 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
郭 老师,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时间:工作日 8:30-1 1 : 3 0 , 1 3 :30-1 7 :00 (其他时间请勿打扰)。供应商 如有意向参与,请先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 /)提交资料申请注册账号。注册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可登录兴业银行采购门户,通过首页“采购管理”—“供应商寻源”—“待报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项目,点击“报名”即可参与。
欢迎各供应商对此项目的需求、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若有请将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 ccfhcgzy@,相关意见本行接收后将不再另行回复。邮件及材料请标明:《兴业银行 2026至2027年度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 采购项目》需求意见或建议 -公司名称(全称)。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 1:《 2026至2027年度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 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 -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 2:兴业银行 2026至2027年度现金类自助机具运营服务外包 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 3:承诺函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本公告附件,提交材料 1-2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3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材料1-3请仅上传一份文件,拆分上传多份文件视为无效应答。
调研若有变更,请以兴业银行采购门户最新发布的征集调研信息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五、征集时间
注意:本项目寻源开始时间:2026-06-16 17:51;寻源截止时间:2026-06-2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