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
- 2026-06-04
项目名称: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2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JLSBLB2026-CG78
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选择
采购内容: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食堂提供食材供应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400万元/年
最高限价系数:1.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年(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4)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具有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9)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1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
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者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补充事宜”,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2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创新路669号科创大厦10楼1005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成功上传。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电子集中解密,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应确认开标结果、在开标大厅内完成扫码签字(签字人应为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同意。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2.1 投标人登录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2.2 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2.3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400-903-3175,(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市南环城路3777号
联系方式:熊志伟,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百利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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