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口腔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 2026-05-30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口腔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招标公司: 长春市口腔医院
采购标的物: 信息系统维保服务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长春市口腔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信息系统维保服务,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
二、服务范围: HIS、LIS、合理用药、微信公众号在线就医、支付宝小程序在线就医、门诊排班、叫号、荐医台、支付结算对账平台系统1年维保服务
三、报名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以下关联关系;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院方在职人员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院方在职人员为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院方在职人员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运输能力、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价材料要求: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按顺序整理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2517543176@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材料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 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长春市口腔医院解释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1012号
联系方式: 0431--88659128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附件: 市场调研报名.doc
长春市口腔医院
202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