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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代理]吉林省启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中医院三院部伙食科食材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5-29

项目名称: [社会代理]吉林省启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中医院三院部伙食科食材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长春市中医院

采购标的物: 豆制品食材干调

项目地区:吉林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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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市中医院三院部伙食科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M-2026-05-03781-1-3

项目名称: 长春市中医院三院部伙食科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元): 6000000

最高限价(元): 2400000,2000000,1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长春市中医院三院部伙食科食材采购鲜肉、冷冻食品等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长春市中医院三院部伙食科食材采购蔬菜、豆制品等

数量: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长春市中医院三院部伙食科食材采购粮油、干调等

数量:

预算金额(元): 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3,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须提供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视同满足对应品类经营许可要求。(标书内附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日);标项2供应商须提供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视同满足对应品类经营许可要求。(标书内附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日);标项3供应商须提供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视同满足对应品类经营许可要求。(标书内附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公章,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至 2026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至12:00:00 ,下午 12:00:00至16: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 其它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务中心2楼215-2室开标室2-21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3)投标单位请注意:请潜在投标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有参与意愿的投标单位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变更,请以本项目更正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独立经营者)、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投标单位可以兼投兼中。

(7)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中医院

地 址: 长春市宽城区台北大街1913号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启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绿地蓝海B座608室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联系人: 钟柠

初审: 钟柠

复审: 于晓琳

终审: 张贺

附件信息:

* 长春市中医院三院区食堂食材采购-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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